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08 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的结果,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0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增减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3,175,391,237.18 | 1,337,090,754.41 | 137.49% |
营业利润 | 601,751,147.61 | 300,566,451.80 | 100.21% |
利润总额 | 642,597,517.10 | 318,464,493.41 | 101.78% |
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 514,638,099.08 | 257,031,150.70 | 100.22% |
每股收益(元) | 1.89 | 1.01 | 87.13% |
净资产收益率(%) | 24.61% | 16.04% | 8.57% |
2008年末 | 2007年末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 | 5,450,877,140.48 | 4,451,439,639.30 | 22.45% |
股东权益 | 2,090,826,139.51 | 1,601,942,055.92 | 30.52% |
股本 | 272,000,000.00 | 136,000,000.00 | 100.00% |
每股净资产(元) | 7.69 | 11.78 | -34.72% |
注:
①上述数据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②上述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股东权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净资产收益率按全面摊薄法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2008年,公司继续加大市场营销工作的力度,努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
力,公司主营业务继续呈现稳健发展的态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317,539.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49%;实现营业利润60,175.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21%;实现净利润51,463.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22%。每股收益1.8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13%。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多个募投项目顺利完工并产生效益以及合并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马兴法、财务总监沈吉美签字并盖章的报告期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6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17日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2月22日下午在公司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66,672.34万元自筹资金。内容详见“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09-008号)”。
2、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成都世纪城支行、中国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尽快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7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17日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2月22日下午在公司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预先投入数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置换。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8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于2009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先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天马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实施年产1万套精密风力发电机轴承技术改造项目和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高档重型数控机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相关费用。
截至2009年2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66,672.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 ||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实施精密大型轴承技术改造项目 | 49,800.00 | 30,867.59 | ||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实施铁路提速轴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80,000.00 | 35,804.75 | ||
合 计 | 129,800.00 | 66,672.34 |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公司聘请了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天会审[2009]第332号《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审核结论:“经审核,我们认为,天马轴承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一、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截至2009 年2 月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6,672.34万元,系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二、根据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天会审[2009]第332号《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一致。
三、本次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预先投入数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以66,672.3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预先投入数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置换。
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天马股份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天马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因此,国信证券同意天马股份实施该等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