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2月19日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董事会空缺一名董事。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周汉树、黄蓉芳、顾涛为增补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表决。候选人简历如下:
1、候选人周汉树简历:
周汉树,男,1944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大学化学系无机化学专业毕业。曾任厦门福达感光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处处长、副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拟任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候选人黄蓉芳简历:
黄蓉芳,女,194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管理毕业,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电子总公司财务局副局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资财部主任、副总会计师、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4月退休。现任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任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候选人顾涛简历:
顾涛,男,1969年2月出生,本科毕业,致公党员,执业律师。曾任厦门市思明区第六届政协委员、厦门仲裁委第四届仲裁员、厦门市政府行风评议代表。现任福建东方格致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合伙人。拟任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周汉树以8票、黄蓉芳以11票、顾涛以9票获得通过。
二、提请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提请于2009年3月12日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董事会提请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3月12日上午10时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夏新电子城一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09年3月5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9年3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补选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2、补选一名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两项议案均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三)参加会议登记有关事项
1、登记时间:2009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夏新电子城
电话:0592-6516777-3550
传 真:0592-5051631、5127609
邮 编:361012
联系人:吕东、廖杰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3、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24日
附件: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00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周汉树、黄蓉芳、顾涛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盖章)
2009年2月23日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周汉树,作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周汉树
2009年2月23日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蓉芳,作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黄蓉芳
2009年2月21日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顾涛,作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顾涛
2009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ST夏新 公告编号:临2009-009号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2月19日在夏新电子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公司监事会空缺一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宝桑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做出以下决议:
公司控股股东夏新电子有限公司提名侯建国先生为监事候选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案,将该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选举。
侯建国,男,1950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监察部监察一处处长、监察审计部、纪检监察部副主任兼监察处处长,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副主任。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