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1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09年2月20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5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4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存货-开发用土地”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依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前期会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各年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均无影响。本次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9年2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荣盛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荣盛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并据此对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及“长期待摊费用”会计政策进行补充修订。
荣盛酒店公司系公司于2008年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行业的特殊性,其“固定资产折旧”及“长期待摊费用”采用与公司不同的会计政策,即对该公司专用设备折旧年限根据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受益期按5-10年进行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使用年限和受益期在不超过10年摊销期内平均摊销。上述会计政策的修订不会对公司2008年经营状况和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五条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对南京仙林地块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南京仙林地块系公司于2007年12月6日以7.1亿元拍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期末对公司资产做减值测试。该测算根据周边楼盘的在售价格,同时参考公司所在南京其他项目确定建安成本,公司收入费用比率合理估计期间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按照住宅商业2010年销售70%、2011年销售30%,计算销售收入和销售税金,在采取合理折现系数的基础上,需南京仙林地块计提减值准备56,550,867.50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的提名,董事会聘任肖春梅女士为公司审计部经理。肖春梅个人简历见附件。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Ο九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新聘审计部经理简历
肖春梅女士 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毕业于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会计专业。曾任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公司审计部经理。肖春梅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52,960股,占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0.11%,未持有公司股份。肖春梅女士与其他监事候选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09-007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2月20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1名监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2名监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对“存货-开发用土地”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依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前期会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有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自身业务特点,能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会对公司各年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09-008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变更的原因
根据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因此,已支付部分土地款未办理土地证的,将不能分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款属于预付货款的性质,与以前的规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已支付部分土地款未办理产权的土地使用权记入开发成本已不符合会计准则关于“存货”的定义,计入预付账款核算方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本次变更前开发用土地核算的会计政策
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本公司开发用土地在“存货——开发成本”科目核算,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明细核算。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一般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时确认为公司资产,记入开发成本。对于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而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当日列入应付账款,对于合同约定未到支付期但未来需要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则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为承诺事项披露。
3、本次变更后开发用土地核算的会计政策
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本公司开发用土地在“存货——开发成本”科目核算,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明细核算。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一般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未办理土地证之前,记入预付账款,办理完毕土地证后转入开发成本;已办理土地证尚未支付土地款的,计入应付账款;对于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为承诺事项披露。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为2008 年1 月1 日,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与以前的规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已支付部分土地款未办理土地证的,将不能分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款属于预付货款的性质,已支付部分土地款未办理产权的土地使用权记入开发成本已不符合会计准则关于“存货”的定义。
2、公司根据有关制度规定的变化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各年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是必要的,合理的。
3、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能促进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真实和客观。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公司业务范围为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进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后,将调减公司2008年末“存货-开发成本” 871,493,294.15元、调增2008年末“预付账款”871,493,294.15元;对公司各年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均无影响。
四、依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2007年财务报告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需要对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调减公司2007年初“存货-开发成本”606,541,372.31 元、调增2007年初“预付账款”606,541,372.31元;调减公司2007年末“存货-开发成本” 797,981,056.24元、调增2007年末“预付账款 797,981,056.24元。
上述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所进行。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合理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各年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是合理的。
六、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第三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有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自身业务特点,能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会对公司各年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Ο九年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09-009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0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0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元)
项目 | 2008年 | 2007年 | 增减幅度(%) |
营业收入 | 2,028,796,309.12 | 1,744,284,442.01 | 16.31% |
营业利润 | 497,923,524.15 | 434,393,202.93 | 14.63% |
利润总额 | 495,831,712.38 | 432,596,737.62 | 14.6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70,865,874.71 | 284,421,278.94 | 30.39% |
每股收益 | 0.46 | 0.40 | 15.00% |
净资产收益率(%) | 17.77% | 16.19% | 增长1.58个百分点 |
总资产 | 6,530,468,980.49 | 4,840,309,447.63 | 34.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 2,087,585,054.18 | 1,756,788,142.60 | 18.83% |
股本 | 8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100.00% |
每股净资产(元) | 2.61 | 4.39 | -40.54% |
注:每股收益按加权平均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净资产按全面摊薄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经营业绩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指标保持了良好增长态势,实现营业收入202,879.63万元、营业利润49,792.35万元、利润总额49,583.17万元、净利润37,083.44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6.31%、14.63%、14.62%、30.39%。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增加的原因主要有:(1)公司扩大了投资规模,新增了石家庄阿尔卡迪亚、聊城阿尔卡迪亚、长沙财智广场等项目。(2)加强预算管理,有效的控制项目成本和期间费用。(3)加强广告宣传力度、拓展销售渠道,稳步提升销售业绩。
2、财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53,046.90万元,总负债443,915.89万元,净资产209,131.01万元,资产负债率67.98%,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报告期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34.92%、18.91%,公司各项资产状况良好。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耿建明、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山、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全玉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