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13日~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月13日以公司OA系统及E-mail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记名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福州炼石水泥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炼石水泥厂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8#窑)项目投产的需要,同意投资建设福州炼石水泥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项目。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200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注册成立福州炼石水泥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工商注册名称现已完成预先核准),负责投建本项目。本项目为公司8#窑的配套工程,根据8#窑熟料生产能力及炼石水泥厂水泥粉磨能力,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75万吨水泥,其中PO52.5水泥22.5万吨,PO42.5水泥52.5万吨,袋散比为1:4。项目采用HFCG140/80辊压机、SF600/140打散分级机和∮3.8×13m高效筛分磨组成的联合挤压粉磨系统。
(二)项目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根据外部市场变化情况,本公司对2008年5月合肥水泥设计院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中的投资估算(总投资6474.5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918.06万元,建设期利息125.3万元<资本金按50%计>,铺底流动资金431.2万元。)做了进一步优化。优化后项目总投资为5784.2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299.28万元,建设期利息12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60万元(流动资金按12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按30%计)。
根据合肥院编制的 “项目申请报告”,该项目年均利润总额2309万元,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29.36%,全投资回收期3.85年(含建设期1年)。
(三)资金筹措
投资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组成。项目资本金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银行贷款部分按项目总投资的50-60%确定,由项目公司向银行申请,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四)配套投资
由于可研估算不足,还需增加配套投资645万元,其中:熟料卸车装置改造325万元,总降改造费用230万元和原生产线环保设施改造费用90万元,拟列入公司2009年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
(五)相关事项
1、本项目与福建省三达水泥粉磨厂关系及相关资产处理意见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福州炼石水泥有限公司所在地,即闽侯县荆溪镇厚屿村210号,该地块为本公司租赁经营的福建省三达粉磨厂(三达厂)所有,三达厂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协商,双方初步达成以下意见:
(1)项目用地
三达厂同意本公司在租用的现有厂区土地内,建设年产75万吨水泥粉磨线项目,由于目前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处于重组过渡期,该地块不宜转让或作价出资,三达厂同意继续租赁给本公司,待省建材控股公司重组工作结束后,再考虑按转让或作价出资入股的方式处理项目用地。
(2)拟拆除现有部分资产
按照项目总图布置,项目建设需拆除三达厂部分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三达厂同意按需拆除该厂部分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拆除的固定资产由本公司按2008年末的资产净值给予现金补偿。需拆除资产的拆除工作和拆除后的资产处置由本公司负责,资产处置回收的资金归本公司所有。
按照省三达厂提交的需拆除的固定资产明细表,所涉及固定资产原值为4991463.40万元,截止2008年11月30日,该部分资产净值为1068779.58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