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2月14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09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分别为郑念鸿、周前、陈琦、钟晓敏、张建平,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念鸿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温州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等)1500万元(期限为2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2009年3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09-004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温州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1500万元
●2008年度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最高额为:0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若有,介绍反担保方名称、反担保方式):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5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温州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等)1500万元(期限为2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2009年3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温州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温州市矮凳桥92号;法人代表:郑念鸿;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等。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604,798.05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29,608.34元,净利润为743,511.38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温州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等)1500万元(期限为2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2009年3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