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9年02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09-007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2009年2月23日《经济观察报》刊登了《国开行亲密接触深发展》一文,该文称:
1、国家开发银行正与深发展展开股权洽购,处在新桥股权禁售期将满的时间窗口,最终双方是否能达成协议取决于多方面因素。
2、国家开发银行并购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意图取得该公司上市平台。双方目前已进入交易细节,方案已报至银监会。
二、澄清声明
经核实,我行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1、经向我行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核实,上述传闻无事实依据。
2、我行未与国家开发银行就并购事宜进行过洽谈,有关报道不属实。
3、我行时常与其他机构商讨战略合作的可能性,如有实质性进展,我行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我行第一大股东在之前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曾承诺,在能够履行其作为深圳发展银行相对控股股东的一切权利的前提下,其承诺在交割日后的五年内将不出售或转让目标股份。除非届时获得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则其对目标股份的出售或转让将不受本条规定的上述限制。
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于2004年5月29日。有关股份过户手续完成于2004年12月30日。具体情况详见2004年6月1日和2004年12月31日的相关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本行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行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