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2月18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发出通知,于同年2月24日在公司办公地华联大厦10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其中亲自出席的8名,汤得军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刘舟宏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监事会部分监事及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海飞先生主持,以举手投票方式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后附章程修正案)。本议案尚须报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后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本议案尚须报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会议决定于2009年3月12日(星期四)上午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3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时
3、 会议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东渡路55号华联大厦10楼本公司大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股东大会议案具体内容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3月 5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后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公司聘请或邀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规定时间内,持股东帐户和个人身份证(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正本或复印件)到本公司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东渡路55号华联大厦写字楼7楼A区
联系电话:(0574)87092004/87092006 传 真:(0574)87092008
联 系 人:鲍慧慧
(五)其他事项: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