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2009年2月20日、2月23日和2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向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征询,除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外,确认未来三个月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股权转让、债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本公司股票于2009年2月20日、2月23日和2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经向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征询,除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外,确认未来三个月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股权转让、债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在预见的未来三个月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股权转让、债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四、风险提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