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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000426     证券简称:富龙热电     公告编号:2009—05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2月26日

      2.召开地点: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景树森

      6.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及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7人,代表公司股份180,062,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7.3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通过情况:

      一、《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用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以171,984,2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 0股反对,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志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