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000426 证券简称:富龙热电 公告编号:2009—05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2月26日
2.召开地点: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景树森
6.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及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7人,代表公司股份180,062,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7.3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通过情况:
一、《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用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以171,984,2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 0股反对,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志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