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2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09年2月26日上午在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罗文花女士、王陆冬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天会审[2009]第366号《审计报告》确认,200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428,476.38元,按200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948,550.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1,444,250.48元,扣除支付2007年度股东现金红利15,006,215.4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7,917,960.58元。
公司拟以2008年年末总股本201,245,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201,245,920.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86,672,040.58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09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关于20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09年2月2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天会审[2009]367号《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公司拟进一步明确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并将《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2年为负时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本条所称高比例的范围是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股利分配的原则: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
(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现金分红须满足如下条件:当年实现盈利;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2年为负时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本条所称高比例的范围是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年底更名为“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浙江天健”)担任公司2008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一年。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浙江天健完成2008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客观的评价,建议续聘其担任公司2009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鉴此,公司拟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9年度的审计机构。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于2009年2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朱立权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9年3月20日在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全文于2009年2月2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2009年2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09年2月26日上午在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叶立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天会审[2009]第366号《审计报告》确认,200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428,476.38元,按200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948,550.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1,444,250.48元,扣除支付2007年度股东现金红利15,006,215.4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7,917,960.58元。
公司拟以2008年年末总股本201,245,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201,245,920.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86,672,040.58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9年度的审计机构。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0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朱立权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上议案除第五项和第七项外,其余各项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9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13:30。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3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6、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作出
(7)审议《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内容详见2009年2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3月18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 邮政编码:317025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除注明复印件外),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其他
1、联 系 人:谢瑾琨、孔荟荟
联系电话:0576-85125002 传真:0576-8512659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28日
附件: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公司200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公司200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 |||
《公司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08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8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8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59.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791.00万元,公司已于2008年1月8日收到。募集资金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于2008年1月9日出具浙天会验〔2008〕3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利用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595.22万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累计15,292.21万元;归还或弥补承诺投资项目的先期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垫付款5,595.22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0,887.43万元,均系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项募集资金余额为5,025.6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后的《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1日签订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该监管协议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具体项目实施所在的分公司开设了3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同时公司开设了1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集中管理,该银行专户的开设已事先征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4个银行专户。此外,为避免资金闲置,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采取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共计22,804,98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25,791.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292.2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887.4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新型拉链技改项目 | 否 | 10,820.80 | 未调整 | 4,959.53 | 8,673.99 | 9,624.86 | 4,665.33 | 194.07 | 2010.1 [注1] | 964.15 [注2] | [注2] | 否 |
2、高档多彩人造水晶钻技改项目 | 否 | 8,280.50 | 未调整 | 7,590.46 | 3,868.81 | 6,960.68 | -629.78 | 91.70 | 2009.1 [注1] | 817.98 [注2] | [注2] | 否 |
3、高品质金属钮扣技改项目 | 否 | 7,288.60 | 未调整 | 6,681.22 | 2,749.41 | 4,301.89 | -2,379.33 | 64.39 | 2009.1 [注1] | 235.82 [注2] | [注2] | 否 |
合计 | — | 26,389.90 | - | 19,231.21 | 15,292.21 | 20,887.43 | 1,656.22 | 108.61 | — | 2,017.9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在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595.22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并由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报告》,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天会审 [2008]第75号《专项审核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归还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5,595.22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尚在建设期。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未发生其他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 新型拉链技改项目承诺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后两年,高档多彩人造水晶钻、高品质金属钮扣技改项目承诺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后一年,因2008年1月募集资金实际收到,以上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为2010年1月、2009年1月和2009年1月。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系根据募集资金到位至期末的实际建设期占承诺的建设期的比例乘以承诺的投资总额计算。
[注2]: 新型拉链技改项目达产后预计年新增利润总额为4,655万元,高档多彩人造水晶钻项目达产后预计年新增利润总额为3,043万元,高品质金属钮扣技改项目达产后预计年新增利润总额为3,813万元。因以上项目尚在建设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部分设备投产形成的效益,尚无法与预计的项目达产时的效益进行比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 | 关联人 | 预计2009年度交易总金额 | 2008年度实际发生的总金额 |
提供劳务 | 管件铜嵌件电镀 |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累计不超过800万元 | 104.37万元 |
管件铜嵌件电镀 | 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 | 153.89万元 |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0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担任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朱立权先生为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属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新材”)成立于1999年10月;注册资本为19,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金红阳;主营业务为各种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加工与销售。截止2008年12月31日,伟星新材总资产为53,709.40万元,净资产为26,676.3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5,730.30万元,净利润为5,803.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材科技”)成立于2000年3月;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朱立权;主营业务为各种新型塑料管道配件的制造、加工。截止2008年12月31日,塑材科技总资产为2,640.19万元,净资产为2,499.0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361.17万元,净利润为828.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伟星新材系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同属伟星集团控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塑材科技系伟星新材的全资子公司,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镀公司”)为伟星新材及塑材科技进行管件电镀加工的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合同标的物:管件铜嵌件的电镀加工;
(2)合同期限: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3)定价原则:遵循当期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4)结算方式 :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账;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伟星新材及塑材科技委托电镀公司进行管件电镀加工,主要是因为电镀公司的电镀技术和装备水平较高,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较好,价格公允;三家公司处同一县市区,产品加工运输方便,且双方具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双方的利益均等得到可靠的保证。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由于该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0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朱立权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公司2009年度预计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保荐机构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及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9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08年年度
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09年3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0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三云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谢瑾琨先生、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公司独立董事王陆冬女士和保荐代表人庞凌云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