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09年02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力诺太阳 编 号:临2009—004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签发的《受理上诉通知书》及传票(『2009』陕民二终字第17号),根据《证券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曾于2008年12月23日披露,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就公司为“陕西东隆美食饮品有限公司”、“陕西东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文商商贸大厦”借款担保纠纷案,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驳回东方资产要求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具体内容敬请参见当日本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亦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诉讼案件所涉金额共计约4814.54万元。
二、本次《受理上诉通知书》及传票的主要内容
东方资产就该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该案现已转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理。开庭时间:2009年3月24日。
公司将积极应诉并根据事项的进展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