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权继续冻结的公告
2009年02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17 股票名称:ST宏盛 编号:临2009-009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权
继续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2月26日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获悉,因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诉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一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将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8,820,976股限售流通股及1,920,800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40,741,7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65%)予以继续轮侯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09年2月26日,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此次冻结为上述案件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继续冻结行为。本案首次股份冻结公告(公告编号:临2008-009)刊登在2008年2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