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3月2日9:00,在中国辽宁省大连市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2人,所持股份数175,00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64%,其中非流通股股东1人,所持股份17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64%,B股股东及代表1人,代表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刘平芹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75,002,000股,其中非流通股175,000,000股,B股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于振强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