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日前收到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四部门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本公司为河南省2008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841000128,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公司所得税率将从2008年起三年内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3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09—006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期,部分网络媒体传言央企将收购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集团”)。
二、澄清声明
1、公司于日前向平高集团发出询证函,请求确认平高集团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是否存在上述事宜及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平高集团答复如下:近日,国内数家中央企业到公司进行参观、访问,并就未来能否在战略方面进行合作进行了简单接触,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和其他重大事件等有关情形,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截止目前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一切以以上媒体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向平高集团的书面征询函;
2、平高集团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