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3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及企业年金理事会成员的议案:为切实保障和提高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的长效机制,增强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在公司全体员工中施行。
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由公司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共计11人,其中职工代表4人。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二 关于解聘靳忠先生、高悦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工作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解聘靳忠先生、高悦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三 关于聘任薛泉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薛泉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四 关于聘任李琳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李琳先生为总会计师。李琳先生不再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附件:1、薛泉增先生简历及独立董事对其任职意见;
2、李琳先生简历及独立董事对其任职意见。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附件1
薛泉增先生简历
1954年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大学文化,工程师,现任大秦线铁路扩能改造指挥部指挥长。
1977.08-1981.08 大同铁路分局大同水电段 见习生、配电值班员、工长
1981.08-1986.12 大同铁路分局大同水电段 技术员
1986.12-1995.04 大同铁路分局基建科 技术员、协理员、助工
1995.04-1996.12 大同铁路分局房建分处 水电监理组组长、助工
1996.12-1999.03 大同铁路分局湖东房建段 副段长、助工、工程师
1999.03-2002.11 大同铁路分局大同西房建段 段长 、工程师
2002.11-2004.02 大同铁路分局建设分处 分处长、工程师
2004.02-2004.11 大同铁路分局建设项目管理分处 分处长、工程师
2004.11-2005.04 大秦公司安全技术部 主任部员、工程师
2005.04-2008.12 大秦线铁路扩能改造指挥部 副指挥长、工程师
2008.12 - 大秦线铁路扩能改造指挥部 指挥长、工程师
独立董事意见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以及《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薛泉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查,薛泉增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具备在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于长春、王稼琼、周春生、肖 序
二○○九年二月
附件2
李琳先生简历
1965年7月出生,男,中国国籍,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现任大秦铁路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附工作简历:
1988.07—1989.07 太原铁路分局材料厂 见习生
1989.07—1990.08 太原铁路分局材料厂 助理会计师
1990.08—1996.07 太原铁路分局财务科 助理会计师
1996.07—2004.07 太原铁路分局财务分处 会计师
2004.07—2005.12 太原铁路分局财务分处 高级会计师
2005.12—2007.04太原铁路局财务处 会计国资办负责人 高级会计师
2007.04— 大秦铁路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意见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以及《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李琳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查,李琳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具备在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于长春、王稼琼、周春生、肖 序
二○○九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