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09年3月2日,本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3月3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2009年2月28日发布《200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09-008,具体内容参见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08年度业绩同比2007年增加90.25%,与公司在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业绩预告一致。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信恩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第一大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信恩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7、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三、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