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多年的开征物业税话题,今年“两会”再次被提起。全国政协委员、住房部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经纪专家委员会委员郭松海今年带来了《关于开征不动产闲置税的建议》等8个提案。对于开征不动产闲置税,我举双手赞成。根据有三:有利于房价回归理性价位,可以减缓财政收入下滑趋势,对开征物业税进行有益探索与尝试。
显而易见,开征不动产闲置税,就能迫使房产商和炒房者考虑囤积房产的成本,从而改变其“惜售心理”和“守株待兔”的做法,逼着他们把手中的房子投入到流通环节,直至降价售房。这样虽然对“保增长”有些不利,会使增长幅度小一些,但可以将多年来吹大的房地产“泡沫”挤出去,减少经济增长的“水分”,提高“保增长”的质量。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从我国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的蔓延,我国财政收入也在由前些年的一路强劲攀升向增速放缓、负增长下行。尽管有关部门提出了今年国民经济要保持8%的增长幅度,但据最新的财政资料显示:由于经济的滑坡和一系列减税政策的推行,中央财政收入已经大幅度减收,今年1月,全国财政收入6131.61亿元,比去年同月减少1265.03亿元,下降17.1%。其中,中央本级收入2964.82亿元,下降28.4%。可见,今年保财政增长预期并不容乐观。
当前我国一方面需要以推行以减免税和赤字财政为特点的积极财政政策,缓解企业压力,助其摆脱困境,并减轻项目建设投资压力,促使国内经济早日复苏;另一方面又需要有更多的财力投资各种项目建设和改善民生福利,从而增强国民消费信心,刺激居民消费,扩大内需。开征不动产闲置税,必将成为财政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这对缓解今年以来急速下滑的财政收入,达到全年财政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是大有裨益的。如果开征不动产闲置税,对大约2亿平方米的闲置房屋全部课征到位,将是一笔不菲的财政收入,再将其作为项目建设的投资、投入到民生福利的改善,将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除此以外,开征不动产闲置税,还将打开我国开征物业税的“突破口”,为将来正式开征物业税探索和积累一些经验,奠定一定的基础,促进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制完善。
(作者系湖北黄冈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