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2,013,818.45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201,381.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1,367,924.95元,减去年内利润分配53,212,905.0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9,967,456.46元。
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8年末总股本390,227,8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五、 关于聘请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六、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据此,公司章程拟作如下修订:
第一百五十七条原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修改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三)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需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上述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08]48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进行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议案
邱启荣先生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对邱启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九、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朱建中先生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董事会对朱建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十、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临2009-007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09-007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决定于2009年4月9日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1:30
二、会议地点:上海影城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09年4月6日(星期一)上午9:30至下午4:30到公司会议室(上海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9楼)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股东须持以下有关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③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六、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上海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9楼
2、邮政编码:200003
3、联系电话:021-63592020
4、联系传真:021-63586115
5、联 系 人:李雪琳
七、其他事宜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也不以任何方式给予出席人员额外利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3月7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09-008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3月5日下午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二、对公司2008年度工作,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08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生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情况,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行为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 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定价合理,属正当的商业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三、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2008年度编制的年度报告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