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一项议案获得了通过。本次大会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无流通股股东登记参会。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报刊载了《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3月10日上午8时30分在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16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人共2人,代表股权9632.79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徐品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 5人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到会股东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以2票同意,占持有表决权股份9632.7969万股,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自营进口业务的报告》;
批准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在有权部门批准的进出口经营权范围内,以1000万元人民币的规模,开展化工品PTA(精对苯二甲酸(Pure Terephthalic Acid))的经营贸易。
三、股东提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新的提案参加表决,也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四、律师见证情况
云南卓承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杨芸菲、徐正元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已经对出具该法律意见书之前所发生的事实及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律师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其他
本次大会没有流通股股东登记参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云南卓承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09-004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董事会第2次会议(传真表决)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3月4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2009年第2次会议(传真表决)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第2次会议于2009年3月10日下午2时在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16楼本公司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三、董事参加表决的情况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共有9位董事:徐品云、蓝建秋、高福兴、颜中东、邓永清、全新娜、独立董事彭良波、杨抚生、安新华。
四、会议提议、召集情况
1、本次会议由总经理提议召开;
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品云召集。
五、会议报告及议案及情况
会议收到总经理报告一件,列为本次会议审议内容。
六、会议审议、表决
参加表决的董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不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迁址的报告》;
由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来自控股的子公司,而主要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等工商登记注册在江苏张家港。按照现行税法属地管理的原则,上述子公司的纳税均在注册地江苏张家港,在云南地区本公司已无任何分、子公司,故注册地迁址对公司向云南地区纳税并无实际影响。
由于本公司关闭大理造纸分公司等诸多历史原因造成公司亏损15,798.90万元,(参见本公司临2002-019号、临2003-005号公告)因注册地在云南而公司实际经营的子公司全部在江苏张家港,故公司所得利润一直无法在税前予以弥补,以致于到2008年9月底该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仍为-8175.53万元。不仅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形象,也成为阻碍公司做大做强的障碍,为此,公司想通过迁址至江苏张家港后,来减少因跨省产生的各项管理费用,以利于公司加强管理和今后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目前的公司注册地由云南省昆明市迁址到江苏省张家港市。该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七、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情况
批准该《关于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迁址的报告》的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