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9年03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ST梅雁 公告编号:2009-014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梅县梅雁电解铜箔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以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公布广东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09]28号),该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08年12月16日,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