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两会特别报道
  • 3:两会特别报道
  • 4:两会特别报道
  • 5:两会特别报道
  • 6:金融·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7:上证商学院
  • B8:地产投资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C41:信息披露
  • C42:信息披露
  • C43:信息披露
  • C44:信息披露
  • C45:信息披露
  • C46:信息披露
  • C47:信息披露
  • C48:信息披露
  •  
      2009 3 11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16版:信息披露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0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诉讼进展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度报告摘要
    和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9年03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ST梅雁 公告编号:2009-014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梅县梅雁电解铜箔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以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公布广东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09]28号),该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08年12月16日,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