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433,648,800股(单位:股),占总股本比例的 34.50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 2009 年3月1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 股对价股份。
(2)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年3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 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2006 年3 月6 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
1 |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 履行了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的限售期为36 个月的承诺。 |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09 年3 月13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 433,648,800股(单位: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507%;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
1 |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682,348,800 | 433,648,800 | 63.552% | 75.507% | 34.507% | 123,930,000 |
合 计 | 682,348,800 | 433,648,800 | 63.552% | 75.507% | 34.507% | 123,930,000 |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
股 数 | 比 例 | 股 数 | 比 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82,348,800 | 54.297% | 433,648,800 | 248,700,000 | 19.790% |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
5、境外法人持股 |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 |||||
7、内部职工股 | |||||
8、高管股份 | 24,895 | 0.001% | 0 | 24,895 | 0.001% |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682,373,695 | 54.299% | -433,648,800 | 248,724,895 | 19.791%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74,315,105 | 45.700% | +433,648,800 | 1,007,963,905 | 80.209%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574,315,105 | 45.700% | +433,648,800 | 1,007,963,905 | 80.209% |
三、股份总数 | 1,256,688,800 | 100% | 0 | 1,256,688,800 | 100% |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 名称 | 股改实施日持有 股份情况 |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 况 |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 股份情况 |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1 |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433,648,800 | 54.295% | 0 | 0% | 682,348,800 | 54.297% | 见附注 |
合计 | 433,648,800 | 54.295% | 0 | 0% | 682,348,800 | 54.297% |
附注: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1) 2007 年2 月2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7]31 号文核准了公司定向增发方案。
(2) 2007 年2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登记手续,2007年3月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合计发行 458,000,000股,其中云铜集团认购 248,700,0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256,688,800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 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 | 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 |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
1 | 2008年3月4日 | 8 | 174,300,000 | 13.87% |
2 | 2008年6月5日 | 1 | 35,000,000 | 2.785% |
注:以上两次解除限售股份均为在公司定向增发中投资者认购的配售股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发证券和西南证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则,对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根据保荐机构的核查,本次云南铜业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符合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在过去的36个月内严格履行了其所做出的承诺,未有违规行为。保荐机构同意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 是 √ 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的内容: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