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9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楼江跃、郑可集、何勇、金钦法、朱文革、金德钟、孙笑侠、陈凌、辛金国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将“撤销公司与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07年9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增资扩股,公司可认购114,480,000股,认购价款为138,520,800元。由于公司不符合银监会关于增资的要求,不能直接参与增资,因此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认购了上述股份,同月,东阳三建与公司签署《附条件之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待公司符合股东资格后,公司按照原认购价格受让该股份;此期间,东阳三建所持有浙商银行股份所产生的红利、红股等孽息由公司享受。公司与东阳三建承诺公司符合股东资格后,及时办理股份变更相关事项。2008年6月,东阳三建持有浙商银行的股份被质押(详见公司临2008-31号公告)。
董事会认为“撤销公司与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事项比较重大,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09年3月31日上午10时在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文详见同日刊登的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编号:临2009-04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浙商银行股份143,169,642股,持股比例为5.30%。浙商银行计划2009 年对其股东按股份比例同比例增发,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符合股东增资条件,故无法对浙商银行增资。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9-0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决定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3月31日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撤销与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的提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2009年3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
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09年3月26日-27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号广厦集团大楼六楼
邮 编:310013
电 话:0571-87969988-1221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张霞、邹瑜、吴鑫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权限:
1、《公司撤销与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 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