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上市公司
  • 6:产业·公司
  • 8:书评
  • 9:信息大全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专题
  • T5:艺术财经·焦点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资讯
  • T8:艺术财经·人物
  •  
      2009 3 14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10版:信息披露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三十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
    股份情况的公告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质押公司股权的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
    系统出售公司股份的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七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2009年03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 开开实业                     编号:临2009-003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讯方式)于2009年3月13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6日发出,应到董事4名,实到董事 4名。由于本次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何才彪、陈惠泉、黄跃、张翔华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对拟转让中创大厦部分房产评估的议案》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的“中创大厦”部分房产:“中创大厦”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截止2009年1月31日,公司“中创大厦”房产的帐面原值为2,729.10万元,已提取折旧805.07万元,净值为1,924.03万元。

      虽然“中创大厦”项目的立项方屡次承诺同意办理公司参建面积的产权证,但却迟迟未将该部分产权办理过户手续。长期以来,公司将该部分房产委托中创静安出租,从2007年12月起,中创静安停止交付租金。公司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中创静安将其南京西路819号中创静安3000平方米的产权过户至公司的名下。因诉讼标的的管辖权限原因,移交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现该诉讼仍在审理之中。

      公司一年多来收不到应得的租金,不仅影响收益,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折旧;以法律诉讼手段维权,至今未能结案,还存在着或有风险。据此,为了解决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规避或有风险,通过兑现体现公司收益,根据静安区国资委“关于开开集团拟受让开开股份中创大厦部分房产有关问题的批复”(静安国资委发<2009>16号)有关“对中创大厦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资质的评估事务所(征得静安区国资委同意)对以上房产进行评估, 待有证券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评估和静安区国资委对评估值确认后,再审议转让以上房产给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的事宜。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好该事项的后续披露工作。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