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保土地财政 地方政府“拒收”开发商退地
2009年03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于兵兵
⊙本报记者 于兵兵
房地产业多年来高速发展的巨额收益如何分配,这一话题一度在今年“两会”期间惹来关注。全国工商联在全国政协会上递交一份名为《我国房价为何居高不下》的大会发言,称取样调查显示,在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
但是,“目前,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受损失最大的首先就是财政收入。由于房地产投资大幅缩减,2008年大部分城市的土地拍卖价格较2007年下降了一半左右,这大大降低了政府可用财力的可持续性。”工商联报告指出。
这一大环境也直接改变了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金缴纳方面的主被动关系。上海证券报了解到,开发商与地方政府的新默契正在广州、上海、北京、南京、成都等地悄然达成。
“如果大型开发商在之前两年内高价拿地,现在又无力支付土地出让金,即便开发商希望支付违约金退地,地方政府也不愿意,于是开出很多优惠条件,比如延期支付,比如提高容积率进而提高开发商利润率,比如更改规划等。”一位房地产企业高层告诉记者。
据了解,广州某大型开发商在2008年1月以41亿元拿下广州某地块并创新当时的地王纪录,此后,随着资金吃紧,开发商土地出让金无法按时支付,并传出退地消息。但最新消息显示,该项目同样获得当地政府延缓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承诺。而根据广东十五条楼市新政,对在2008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确实无法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项目用地,经当地政府批准都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另一位上海开发商则告诉记者,一个位于浦东的商用和住宅综合项目现在可以根据开发商要求调整为全部是商用性质。“这对开发商来说利润率会高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