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11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3月16日上午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及委托出席董事9人(董事李喜林、独立董事何德旭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金文辉、独立董事付磊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
经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2009年3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因该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以现金方式认购不超过1亿元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董事耿建明、金文辉、耿建富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5,000万股(含15,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在内的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其中,荣盛控股承诺以不超过1亿元现金并且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除荣盛控股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09年3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6.81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人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锁定期安排
荣盛控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2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三个项目:
■
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批准公司与荣盛控股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以现金方式认购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董事耿建明、金文辉、耿建富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荣盛控股现持有公司34,35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95%,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基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荣盛控股拟以不超过1亿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发行人:荣盛发展
认购人:荣盛控股
签订时间:2009年3月16日
2、认购方式、支付方式、认购数量、认购价格、限售期
(1)认购方式:现金认购。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3)认购数量:按竞价程序确定发行价格后,在认购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前提下,由发行人根据市场发行情况经与其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并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最终认购数量。
(4)认购价格:公司对荣盛控股的发行价格与向其他特定对象的发行价格相同。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规定的竞价程序进行竞价,并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5)限售期:荣盛控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正式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2)获得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核准。
4、违约责任条款
荣盛控股及公司应按协议的规定履行协议,一方违反协议规定,应依法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全部损失。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3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2009年3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了便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等工作,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三)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四)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五)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六)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锁定上市时间的事宜;
(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九)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9年4月1日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9年3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3、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4、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6、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09-016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
1、本公司拟于2009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承诺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现金并且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述认购股份的行为,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关联董事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有关发行方案的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将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改善自身资本结构和现金流状况,降低负债率,减少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4、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在内的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量预计不超过12亿元,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荣盛控股承诺以不超过1亿元现金并且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09年3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6.81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人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由于荣盛控股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荣盛控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09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荣盛控股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及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议案。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和意见
公司已在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向独立董事征求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均已投赞成票,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 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08年12月31日,荣盛控股持有公司34,35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95%,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具体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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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荣盛控股基本情况
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31日,注册资本32,20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对建筑业、工程设计业、房地产业、建材制造业、金属制造业、餐饮业、卫生业的投资。近三年荣盛控股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等主要财务指标均保持快速增长,整体实力显著增强。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2008年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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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与荣盛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该《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及签定时间
发行人:荣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09年3月16日。
2、认购方式、支付方式及锁定期
认购方式:以现金认购发行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认购数量:按竞价程序确定发行价格后,在认购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前提下,由发行人根据市场发行情况经与其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并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最终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公司对荣盛控股的发行价格与向其他特定对象的发行价格相同。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规定的竞价程序进行竞价,并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限售期:荣盛控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合同的生效条件及生效日期
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正式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2)获得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核准。
4、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本合同无任何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5、违约责任条款
若一方(以下称“违约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影响对方(以下称“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享有的其他权利的前提下,该等违约方应根据本协议及适用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由此造成的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二)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其公允性
1、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荣盛控股将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发行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1、公司期望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从资本市场获得支持,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优化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减少财务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在行业低迷期进行低成本扩张提供有利条件、增强公司未来发展潜力,进而促使公司保持快速发展、巩固行业地位、提高资本实力、实现规模扩张。
2、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表明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看好,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延续和实施。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取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具体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够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主要体现在:公司股权资本大幅提升,资本实力增强;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同量增长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资本结构优化;公司偿债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风险降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经营,其经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此不排除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致使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的可能。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强,随项目的如期实施和完成,未来2-3年内将为公司带来丰厚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使得公司现金流入量大幅增加;在资金开始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也将大幅提升;项目完工后,投资项目带来的现金流量逐年体现,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显著提升。本次发行能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公司的融资风险与成本。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表明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看好,对公司未来前景充满信心,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延续和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荣盛控股认购价格客观、公允,不会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09-017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3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09年4月1日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9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3月31日-4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3月31日下午3:00至2009年4月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新开路239号荣盛地产大厦十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09年3月24日;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3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09年3月30日(星期一)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3.1 发行方式;
3.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3 发行数量;
3.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5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3.6 锁定期安排;
3.7 上市地点;
3.8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3.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
3.10 决议有效期限。
4、审议《关于批准公司与荣盛控股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注:(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09年3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议案3、4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9年3月26日、2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09年3月31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廊坊市新开路239号荣盛地产大厦12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邮政编码:065000
联 系 人:李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362146 ,证券简称:荣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4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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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④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3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3.00元代表对议案3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3.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3.1,3.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3.2,依此类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3月31日15:00至2009年4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廊坊市新开路239号荣盛地产大厦12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廊坊市新开路239号荣盛地产大厦
邮政编码:065000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真:0316-5908567
联系人:李冰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回 执
截至2009年3月2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 拟参加公司 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独立董事意见
荣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拟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0万股的A股股票,并由此与贵公司之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涉及关联交易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认购协议》。作为贵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贵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听取贵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依照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表明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看好,对公司未来前景充满信心,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延续和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荣盛控股认购价格客观、公允,不会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吴联生 付磊 何德旭
2009年3月16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81号文核准,于2007年7月24日采取网下配售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9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905,1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27,025,682.60元,实际募集资金878,074,317.40元。
截止2007年7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以“深华(2007)验字6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没有发生变更,实施方式与计划一致,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
1. 徐州阿尔卡迪亚一期
2006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相对较小,徐州房地产市场发展前景看好,徐州阿尔卡迪亚一期项目于2006年8月开工,本公司为抓住市场机会,解决募集资金短期未能到位问题,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徐州阿尔卡迪亚一期项目的开发建设。
截至2007年7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徐州阿尔卡迪亚一期项目17,221.04万元,募集资金弥补先期投入金额16,100.00万元。
2. 蚌埠阿尔卡迪亚二期
在蚌埠市和周边其他地区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蚌埠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前景较好,蚌埠阿尔卡迪亚二期项目于2006年1月开工,项目位置、成本、品牌等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巨大。本公司为抓住市场机会,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蚌埠阿尔卡迪亚二期项目的开发建设。
截至2007年7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蚌埠阿尔卡迪亚二期项目40,187.00万元,募集资金弥补先期投入金额29,500.00万元。
3. 廊坊阿尔卡迪亚四期
在国家将天津滨海新区纳入国家“十一五”战略发展规划的大背景下,作为“京津走廊”的廊坊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前景看好。廊坊阿尔卡迪亚四期项目于2007年4月开工,项目位置、成本、品牌等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巨大。本公司为抓住市场机会,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廊坊阿尔卡迪亚四期项目的开发建设。
截至2007年7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廊坊阿尔卡迪亚四期项目15,177.73万元,募集资金弥补先期投入金额8,800.00万元。
4. 沧州阿尔卡迪亚
在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全面推进环渤海区域经济整体发展的背景下,作为环渤海区域的港口城市沧州,未来经济将获得更快发展,房地产市场前景看好。沧州阿尔卡迪亚项目于2007年5月开工。本公司为抓住市场机会,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沧州阿尔卡迪亚项目的开发建设。
截至2007年7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沧州阿尔卡迪亚项目21,693.02万元,募集资金弥补先期投入金额21,693.02万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大于拟募集资金差额15,074,317.40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经逐项核对,公司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公司的2007年8月16日《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08年2月27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09年3月10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2007年年度报告》、《2008年年度报告》已作相应的披露。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注1:徐州阿尔卡迪亚一期项目预计总可售面积11.84万平方米,截止2008年12月31日已销售面积5.05万平方米,按2008年末销售均价估算,剩余未售面积预计尚可实现效益12,333.93万元,预计可以达到承诺效益;
注2:沧州阿尔卡迪亚项目预计总可售面积47.97万平方米,截止2008年12月31日已销售面积5.48万平方米,按2008年末销售均价估算,剩余未售面积预计尚可实现效益25,859.28万元,预计可以达到承诺效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可以单独核算效益。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实现承诺收益的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项目名称 | 项目批准文号 | 预计总投资额 (万元) | 拟投入额 (万元) |
石家庄阿尔卡迪亚一期 | 冀发改投资核字[2007]94号 | 87,849 | 40,000 |
徐州阿尔卡迪亚二期 | 徐发改投资[2008]251号 | 98,499 | 54,000 |
蚌埠阿尔卡迪亚三期 | 蚌经区财[2008]1号 | 47,382 | 26,000 |
合计 | 233,730 | 120,000 |
项目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总资产 | 738,613.56 | 537,950.77 | 278,474.38 |
所有者权益 | 239,832.04 | 199,286.42 | 62,653.62 |
利润总额 | 49,580.23 | 43,396.20 | 12,791.75 |
净利润 | 36,841.71 | 27,920.69 | 12,791.75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0 | 总议案 | 100.00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3.00 |
3.1 | 发行方式 | 3.01 |
3.2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2 |
3.3 | 发行数量 | 3.03 |
3.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3.04 |
3.5 |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 3.05 |
3.6 | 锁定期安排 | 3.06 |
3.7 | 上市地点 | 3.07 |
3.8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3.08 |
3.9 |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 | 3.09 |
3.10 | 决议有效期限 | 3.10 |
4 | 关于批准公司与荣盛控股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6.00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3.1 | 发行方式 | |||
3.2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3.3 | 发行数量 | |||
3.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3.5 |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 |||
3.6 | 锁定期安排 | |||
3.7 | 上市地点 | |||
3.8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
3.9 |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 | |||
3.10 | 决议有效期限 | |||
4 | 关于批准公司与荣盛控股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5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 | 0410001829300095224 | 249,000,000.00 | —— | 活期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住房城建支行 | 13001702208050501749 | 310,074,317.40 | —— | 活期存款 |
中国农业银行廊坊开发区支行 | 663001040012912 | 319,000,000.00 | ——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878,074,317.40 | —— |
募集资金总额:905,100,0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63,232,154.4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08年:55,101,954.46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期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徐州阿尔卡迪亚一期 | 徐州阿尔卡迪亚一期 | 161,000,000.00 | 161,000,000.00 | 161,000,000.00 | 161,000,000.00 | 161,000,000.00 | 161,000,000.00 | --- | 2009.06 |
2 | 蚌埠阿尔卡迪亚二期 | 蚌埠阿尔卡迪亚二期 | 295,000,000.00 | 295,000,000.00 | 295,000,000.00 | 295,000,000.00 | 295,000,000.00 | 295,000,000.00 | --- | 2008.12 |
3 | 廊坊阿尔卡迪亚四期 | 廊坊阿尔卡迪亚四期 | 88,000,000.00 | 88,000,000.00 | 88,000,000.00 | 88,000,000.00 | 88,000,000.00 | 88,000,000.00 | --- | 2007.12 |
4 | 沧州阿尔卡迪亚 | 沧州阿尔卡迪亚 | 319,000,000.00 | 319,000,000.00 | 319,232,154.46 | 319,000,000.00 | 319,000,000.00 | 319,232,154.46 | 232,154.46 | 2011.11 |
合计 | 863,000,000.00 | 863,000,000.00 | 863,232,154.46 | 863,000,000.00 | 863,000,000.00 | 863,232,154.46 | 232,154.46 |
先期投入项目 | 先期投入金额 | 开始投入时间 | 募集资金弥补先期投入金额 | 弥补时间 | 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 备注 |
徐州阿尔卡迪亚一期 | 172,210,400.00 | 2006.08 | 161,000,000.00 | 2007.08.17 | 董事会第二届第九次会议 | 1 |
蚌埠阿尔卡迪亚二期 | 401,870,000.00 | 2006.01 | 295,000,000.00 | 2007.08.17 | 董事会第二届第九次会议 | 2 |
廊坊阿尔卡迪亚四期 | 151,177,300.00 | 2007.04 | 88,000,000.00 | 2007.08.17 | 董事会第二届第九次会议 | 3 |
沧州阿尔卡迪亚 | 216,930,200.00 | 2007.05 | 216,930,200.00 | 2007.08.17 | 董事会第二届第九次会议 | 4 |
合 计 | 942,187,900.00 | 760,930,200.00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06 | 2007 | 2008 | ||||
1 | 徐州阿尔卡迪亚一期 | 不适用 | 87,770,000.00 | --- | 38,704,913.37 | 2,313,063.22 | 41,017,976.59 | 注1 |
2 | 蚌埠阿尔卡迪亚二期 | 不适用 | 159,320,000.00 | 19,733,841.89 | 73,891,780.03 | 137,856,417.18 | 231,482,039.10 | 是 |
3 | 廊坊阿尔卡迪亚四期 | 不适用 | 72,250,000.00 | --- | 66,972,009.27 | 6,928,744.78 | 73,900,754.05 | 是 |
4 | 沧州阿尔卡迪亚 | 不适用 | 242,040,000.00 | --- | --- | 31,317,273.21 | 31,317,273.21 | 注2 |
合计 | 561,380,000.00 | 19,733,841.89 | 179,568,702.67 | 178,415,498.39 | 377,718,04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