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3月13日14:00在上海市南丹路15号斯波特大酒店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冯健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没有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严晓俭先生代为参加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鄂生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及摘要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年报摘要及全文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6、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640,000.00元,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8,509,705.8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提议给予该所2008年度审计报酬为58万元人民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陈鄂生先生、张静之先生、严晓俭先生、张建新先生、冯健生先生系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案》。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10、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中轻建设控股子公司延长银行授信额度期限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中轻建设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延长5,000万元授信额度1年有效期提供担保,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监管警示函〉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1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章程作出以下修订:
(1)原章程: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下列各方有权提名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
···
(三)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提名股东”)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但如果该股东在收购公司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依法通知公司董事会,则该股东丧失董事、监事的提名权。
···
修订为: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下列各方有权提名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
···
(三)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提名股东”)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但如果该股东在收购公司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依法通知公司董事会,则该股东丧失董事、监事的提名权。
···
(2)原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在公司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时,公司应本着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的原则,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修订为:第一百五十五条 在公司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时,公司应本着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的原则,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原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拟修订为: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陈鄂生先生、张静之先生、严晓俭先生、张建新先生、袁莉女士、陈剑峰先生、盛小洪先生、陈安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利平先生、管一民先生、郑培敏先生、刘晓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于2009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2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同时股东将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3月17日
附件: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鄂生先生,195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造纸学会副理事长、咨询委员会主任,中国轻工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冶科工集团专家委员会委员,陕西科技大学兼职教授。曾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长沙长泰输送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法定代表人。现任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600963.SH)董事。陈鄂生先生系持有公司56.49%股份的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提名,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持有111,154股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静之先生,195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总公司董事长,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现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张静之先生系持有公司56.49%股份的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提名,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严晓俭先生,195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上海市投资咨询专家,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中国轻工业上海设计院副院长。现任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党委委员,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兼任轻亚机电副董事长。严晓俭先生系持有公司56.49%股份的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提名,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持有196,155股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建新先生,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轻工业北京设计院副院长、党委委员,现任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党委委员,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委员,北京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轻建设子公司董事长。张建新先生系持有公司56.49%股份的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提名,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持有111,154股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袁莉女士,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助理、副主任。现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袁莉女士系持有公司56.49%股份的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提名,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剑峰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毕业,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文汇报社团委书记、总经理助理、计划科科长,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事业管理处副处长、国资办兼董监事中心主任。现任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助理,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陈剑峰先生系公司股东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盛小洪先生,195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68年11月进入上海量具刀具厂工作,曾任上海市第一商业局计划处、外经处副处长,上海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2004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百联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盛小洪先生系公司股东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安民先生,195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68年9月至1991年1月,在上海水泥厂工作,历任工人、技校教师、供销股股员、供销股副股长、第一副厂长、厂长;1991年2月至1992年2月,任上海建材局企管处副主任;1992年2月至12月,任上海水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992年12月至1996年5月,历任上海耀华玻璃厂第一副厂长、厂长;1996年5月至今,担任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安民先生系公司股东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利平先生,195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教授、管理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曾赴日本横滨国立大学进修,并担任日本福岛大学访问学者。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商业企业管理教研室主任、贸易系主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商学院党委副书记、中国人民大学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发表和出版多种论文,教材和专著。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全国商务管理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自考委经济管理类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王利平先生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管一民先生,195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上海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总会计师工作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同时担任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600616.SH)、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51.SH)、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96.SH)、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600315.SH)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培敏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拥有十年以上证券金融行业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资本市场,擅长公司治理、股权激励及上市公司购并等工作,熟悉相关法规、操作及政府关系,自1999年以来,先后全程参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证监会、国资委等有关股权激励的调研、法规起草等工作。1998年创办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至今。兼任上海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分析师协会委员,同时担任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0875.SH)、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600707.SH)、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0.SH)、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600880.SH)独立董事。郑培敏先生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晓红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曾担任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荷兰海牙阿瑟国际法学院、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并先后担任访问教授,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和美国旧金山大学法学院讲学。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教学和研究,主持和承担了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和上海市教委多项科研项目,参加编写或独立撰写了10余部教材和学术著作,并在发表法学论文四十余篇。曾被评为“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获教育部“1999年度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交流处处长,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院长,兼港澳台办公室主任,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经委重要产业损害调查专家组成员、上海仲裁委仲裁员及上海-罗纳· 阿尔卑斯国际调解中心调解员。刘晓红女士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9-00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3月13日13:30在上海市南丹路15号斯波特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世明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及摘要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肖丹女士、王毅军先生、陈荣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另外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3月17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肖丹女士,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曾任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深圳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总裁办公室兼党委办公室、审计室主任助理。现任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兼党委办公室、审计室主任,第二届中央企业青联委员。肖丹女士系持有公司56.49%股份的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提名,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毅军先生,195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轻工总会南宁设计院副院长,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院院长兼党委书记。现任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16.SZ)监事,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王毅军先生系持有公司56.49%股份的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提名,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持有111,153股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荣荣先生,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轻工业广州设计院第二工程设计所副所长、所长,副总工程师,现任中国轻工业广州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陈荣荣先生系持有公司56.49%股份的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提名,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9-00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0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价格为6.88元/股,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9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7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8,272.5万元。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上会师报字(2007)第0247号验资报告验证,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2月9日全部到位。
公司于2007年3月9日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设立了账号为310066470018010023874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初始金额为人民币158,267,000.00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为0.00元。
公司于2007年3月8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卢湾支行设立了账号为044049-8200-15603208094001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初始金额为人民币24,458,000.00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根据该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于2007年3月14日分别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均严格履行了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272.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37.8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272.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扩大工程总承包业务项目 | 否 | 7,826.70 | 7,826.70 | 7,826.70 | 3,268.03 | 7,826.70 | 0 | 100 | 2010-2-8 | 889.52 | 是 | 否 |
合资成立海诚建设开展工程施工安装业务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0.00 | 8,000.00 | 0 | 100 | 2007-7-30 | 546.01 | 是 | 否 |
建设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4,797.14 | 2,445.80 | 2,445.80 | 369.80 | 2,445.80 | 0 | 100 | 2008-7-31 | 107.00 | 是 | 否 |
合计 | — | 20,623.84 | 18,272.5 | 18,272.50 | 3,637.83 | 18,272.50 | 0 | — | — | 1,542.5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末,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9-00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及下属八家一级控股子公司、两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下属八家全资子公司、一家控股子公司、两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行为。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预计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人 | 交易事项 | 2009年合同金额 | 2008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综合服务 | 15 | 211.80 |
文印服务 | 预计不超过285 | ||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 | 房屋租赁 | 预计不超过600 | 574.19 |
综合服务 | |||
文印及水、电等 | |||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 | 房屋租赁 | 161.88 | 161.88 |
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综合服务 | 87.68 | 92.45 |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 | 房屋租赁 | 201.18 | 325.05 |
湖南长轻置业发展总公司 | 文印及水、电等 | 预计不超过150 | |
综合服务 | 40 | ||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 房屋租赁 | 148.66 | 396.39 |
综合服务 | 70.80 | ||
文印及水、电等 | 预计不超过200 | ||
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 | 房屋租赁 | 63.02 | 94.31 |
综合服务 | 28.72 | ||
文印及水、电等 | 预计不超过50 | ||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 房屋租赁 | 预计不超过200 | 117.49 |
综合服务 | |||
文印及水、电等 | |||
陕西轻工业工程院 | 房屋租赁 | 预计不超过200 | 102.74 |
综合服务 | |||
文印及水、电等 | |||
中轻海诚工程公司 | 房屋租赁 | 60.00 | 60.23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02年9月,注册资本为1,9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栾秋生,海诚总院直接持有其92%股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上海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勘察咨询、岩土工程专业领域内的八技服务、物业管理、彩扩、冲印、电脑绘图、百货、五金焦点、汽车配件、建筑材料、日用杂品、晒图机销售等业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3,671.14万元,净资产3,061.83万元,2008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505.94万元,实现净利润607.8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设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为799.5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建林,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其主要经营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实业投资业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1,552.97万元,净资产528.77万元,2008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156.17万元,实现净利润75.68万元。
3)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设立于1953年12月,注册资本为1,31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江瀚海,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广州市。其主要经营地质勘察、设备安装、商品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房屋和场地出租、文印晒图业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8,856.19万元,净资产5,065.52万元,2008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720.54万元,实现净利润279.81万元。
4)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1999年9月,注册资本为1,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江瀚海,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直接持有其60%股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广州市。其主要经营小区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资讯、民用室内水电维修、场地出租业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2,360.76万元,净资产2,243.39万元,2008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778.66万元,实现净利润192.92万元。
5)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设立于1975年3月,注册资本为1,24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姚忠华,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长沙市。其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园林工程、物业管理、房屋和场地出租、文印晒图业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2,669.62万元,净资产2,608.22万元,2008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727.91万元,实现净利润-271.16万元。
6)湖南长轻置业发展总公司
湖南长轻置业发展总公司设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为81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姚忠华,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长沙市。其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园林工程、物业管理、房屋和场地出租、文印晒图业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821.79万元,净资产810.86万元,2008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8.40万元,实现净利润-8.58万元。
7)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设立于1958年12月,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田宏元,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武汉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地基处理及施工、园林景观工程、物业管理、文印晒图、对外派遣劳务人员业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1,285.16万元,净资产696.74万元,2008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052.62万元,实现净利润57.50万元。
8)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
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设立于1958年9月,注册资本为9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高艳明,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成都市。其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文印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等业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1,489.52万元,净资产1,032.60万元,2008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01.69万元,实现净利润9.80万元。
9)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设立于1972年7月,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天豪,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南宁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劳务、工程测算、物业管理、文印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等业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2,345.79万元,净资产1,602.15万元,2008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695.43万元,实现净利润2.86万元。
10)陕西轻工业工程院
陕西轻工业工程院设立于1958年10月,注册资本为1,64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石虹,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西安。其主要经营岩土工程地基处理、室内装饰设计、施工、打字复印、晒图装订、物业管理、房屋和场地租赁等业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1, 516.69万元,净资产1,272.94万元,2008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77.48万元,实现净利润0.35万元。
11)中轻海诚工程公司
中轻海诚工程公司设立于1979年,注册资本为6,46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强,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其主要经营压力锅炉、管道安装、评估咨询、工程咨询、设计、监理、总承包等业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7,064.34万元,净资产3,267.44万元,2008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873.11万元,实现净利润0.9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南宁轻工业工程院、陕西轻工业工程院和中轻海诚工程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下属的全资企业,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下属子公司、湖南长轻置业发展总公司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的下属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湖南长轻置业发展总公司、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南宁轻工业工程院、陕西轻工业工程院和中轻海诚工程公司等11家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预计2009年公司与关联人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300万元;
2)预计2009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600万元;
3)预计2009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广州华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00万元;
4)预计2009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广州华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00万元;
5)预计2009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50万元;
6)预计2009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湖南长轻置业发展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00万元;
7)预计2009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450万元;
8)预计2009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00万元;
9)预计2009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成都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50万元;
10)预计2009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陕西轻工业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00万元。
11)预计2009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海诚工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办公用房、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综合服务和文印服务等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关联人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综合服务协议已于2008年6月签订,有效期至2009年6月30日。
(2)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的房产租赁协议及综合服务协议暂未签订。
(3)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广州华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已于2008年1月1日签订(其中包含与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合同),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
(4)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的房产租赁总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已于2007年1月1日签订,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与关联人湖南长轻置业发展总公司的综合服务协议已于2007年1月1日签订,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
(5)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的房产租赁合同、综合服务协议已于2009年2月18日签订,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6)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房屋租赁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暂未签订。
(7)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成都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的房屋租赁合同、综合服务合同已于2007年1月1日签订,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
(8)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陕西轻工业工程院的房屋租赁合同、综合服务协议暂未签订。
(9)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海诚工程公司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于2009年1月1日签订,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
(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文印服务等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量按实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八家一级控股子公司、两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下属九家子公司、两家二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所必需的房屋租赁,文印服务,水、电及综合服务等常规性业务行为,已经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具有历史延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交易金额较小,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时,各项关联交易金额均不大,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八家一级控股子公司、两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下属九家子公司、三家二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所必需的房屋租赁,文印服务,水、电及综合服务等常规性业务行为,已经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具有历史延续性。
2、此类关联交易事先获得了我们的审议认可,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合法有效;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中国海诚本次《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该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海诚《公司章程》的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海诚拟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行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9-00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延长银行授信额度期限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的正常运营,公司拟继续为其向银行申请延长5,000万元授信额度1年有效期提供担保,延期后的授信仍将继续用于其施工承包业务的发展。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15%,均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轻建设”)设立于2007年6月26日,注册资本8,500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主要经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管理,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新。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轻建设资产总额20,701.77万元;负债总额11,680.04万元;净资产9,021.73万元;资产负债率56.42%;2008年经审计实现净利润402.32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持有其94.12%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8年2月20日,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中轻建设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两年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2008年3月12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轻建设申请5,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08年3月13日至2010年3月12日。
针对该笔授信,银行采取了“1+1”的授信形式,即:提款期一年,授信有效期两年。按此规定,至2009年3月12日一年提款期届满,该授信将只能确保已开立的保函在授信期内仍然有效,而不能开立新的保函。
随着中轻建设的不断发展,对保函的要求也与日俱增。为保障其项目的正常运营,公司拟继续为其申请延长该笔授信1年有效期提供担保,延期后的授信仍将继续用于其施工承包业务的发展。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09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轻建设控股子公司延长银行授信额度期限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中轻建设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延长5,000万元授信额度1年有效期提供担保,同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余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08年3月13日为控股子公司中轻建设向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两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于2009年1月13日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于2009年2月5日为控股子公司中轻建设向银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余额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15%,且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中轻建设控股子公司延长银行授信额度期限提供担保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9-00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股东大会的提议人:控股股东;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201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9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截止2009年4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律师等;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为中轻建设控股子公司延长银行授信额度期限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与关联方上海轻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终止越洋国际广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承包合同〉的议案》。
上述1-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提案相关的董事会公告、监事会公告刊登于2009年3月17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详细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上述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浏览2008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轻亚机电终止越洋国际广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承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47)。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股东也将在本次会议上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09年4月7日上午9:00 -11:00 ,下午13:00 -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人:薛晓风、马志伟。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3月17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止2009年4月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国海诚”(002116)股票__________ _股,拟参加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序号 | 议 案 名 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5 | 《20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6 | 《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7 | 《关于续聘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9 | 《关于为中轻建设控股子公司延长银行授信额度期限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1、陈鄂生 | |||
2、张静之 | |||||
3、严晓俭 | |||||
4、张建新 | |||||
5、袁 莉 | |||||
6、陈剑峰 | |||||
7、盛小洪 | |||||
8、陈安民 | |||||
9、王利平 | |||||
10、管一民 | |||||
11、郑培敏 | |||||
12、刘晓红 | |||||
11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1、肖 丹 | |||
2、王毅军 | |||||
3、陈荣荣 | |||||
1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3 | 《关于与关联方上海轻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终止越洋国际广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承包合同〉的议案》 |
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