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3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840 证券简称:新湖创业 公告编号:临2009-07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00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3月16日上午9点30分在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5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陈坚董事长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6 人,代表股份 138,885,5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7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济和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8,885,59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何彬律师进行全过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