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司法解冻公告
2009年03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长百集团 股票代码:600856 编号:临2009-007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司法解冻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日前收到编号为(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6-1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09司冻054号),获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解除对江苏高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05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99%)及孳息的冻结,解冻日期为2009年3月17日。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