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2009年3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出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9年3月18日上午,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上海双拥大厦三楼会议厅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云雄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8名,代表股份15594714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4.7753%。其中内资股股东44名,代表股份154983584股,占内资股股份总额的42.5212%;外资股股东14名,代表股份963565股,占外资股股份总额的0.363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会议通过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559466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5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
A股: 同意:15498306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代表的内资股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51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代表的内资股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代表的内资股股份总数的0.0000%;
B股:同意:963565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代表的外资股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代表的外资股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代表的外资股股份总数的0.0000%;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2008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08-09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