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09年3月18日上午10:30时在杭州市天目山路30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本公司董事长吕建明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4人,代表4位股东,代表股份数54,134,8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7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4,134,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54,134,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审议《关于聘请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4,134,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小燕律师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