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过户及质押公告
2009年03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证券代码:000415 公告编号:2009—007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过户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1月20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富鼎担保”)与上海舟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舟基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富鼎担保将持有的3000万股汇通集团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转让给舟基集团(内容详见2008年11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述股权过户工作已于2009年3月17日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舟基集团持有本公司300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00335834股的9.99%,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富鼎担保持有本公司5446725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
2009年3月18日,舟基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3000万股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该项股权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截至目前,舟基集团共质押本公司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