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6005 权证代码:58001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07武钢债”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07武钢债”按票面金额从2008年3月26日起至2009年3月25日止计算年度利息,票面年利率为1.2%;
2、每手“07武钢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1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债权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9.6元);
3、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9年3月25日;
4、除息日为2009年3月26日;
5、兑息日为2009年3月26日。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3月26日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至2009年3月25日将满两年,根据《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约定,债券部分利息每年兑付一次,现将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付息利率
按照《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本期“07武钢债”的票面利率为1.2%。每手“07武钢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1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债权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9.6元)。
二、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9年3月25日;
2、除息日为2009年3月26日;
3、兑息日为2009年3月26日。
三、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09年3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7武钢债”持有人。
四、付息相关事宜
根据《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约定,本期“07武钢债”的利息支付以付息登记日为准,在付息登记日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07武钢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年度利息。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支付“07武钢债”的利息。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债权持有人可于兑息日后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利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各付息网点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有关“07武钢债”付息的具体条款,请查阅2007年3月21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拨打热线电话咨询:027-86807873 027-86802031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3月20日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07武钢债 权证简称:武钢CWB1 临2009-007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6005 权证代码:58001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07武钢债”跟踪评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须委托信用评级机构对本公司2007年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7武钢债”)在其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公开披露评级结果。
2009年3月,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对本公司“07武钢债”进行了跟踪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审定,此次跟踪评级的信用等级不做调整,维持AAA信用等级。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