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议案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出口加工区4C厂房
法定代表人:黄长庚
注册资本:4,750万元
经营范围:钨及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和销售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净资产12,461万元,总资产43,415万元,资产负债率71.30%,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59,207万元、净利润1,609万元。
2、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长汀县腾飞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黄长庚
注册资本:7,17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稀有稀土冶炼、加工,销售草酸、硫铵等稀土采选原辅材料等业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净资产5,530万元,总资产26,690万元,资产负债率79.28%,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794万元。
3、厦门朋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出口加工区海景东三路9号
法定代表人:吴冲浒
注册资本:1,500万元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钨粉、碳化钨粉、钴粉、硬质合金混合料、硬质合金及其他难熔金属。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净资产4,927万元,总资产5,540万元,资产负债率11.07%,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24,685万元、净利润1,988万元。
4、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庄志刚
注册资本:7,204.29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钨、钼、镍、复合金属制品、金刚石模、薄钢带、电光源产品、电源产品,工业气体及专用设备,制造、安装、销售、机械加工、汽车维修、咨询服务、商品销售(除国家禁止流通物品外)、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净资产9,089万元,总资产56,882万元,资产负债率84.02%,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52,048万元、净利润563万元。
5、成都虹波钼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黄金路98号
法定代表人:李渝
注册资本:2,500万元
经营范围: 钼酸铵、亚硫酸钠、钼微肥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研究、新产品开发。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净资产5,786万元,总资产12,010万元,资产负债率51.83%,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25,132万元、净利润-770万元。
6、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赣州市西郊路70号
法定代表人:李渝
注册资本:2,58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钨钼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净资产4,858万元,总资产7,978万元,资产负债率39.11%,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10,449万元、净利润635万元。
7、上海虹广钨钼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嘉定区江桥工业园区发祥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渝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钨丝、钨杆、钼丝、钼杆、钨铈电极、钨绞丝、铼钨丝、灯丝等钨钼制品及相关模具和配件设备、焊接材料、合金材料及稀土材料的生产和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净资产3,018万元,总资产5,612万元,资产负债率46.23%,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4,104万元、净利润-296万元。
8、成都鹭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锦江区科技创业园B区8号
法定代表人:庄志刚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项目除外)。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净资产1,646万元,总资产5,646万元,资产负债率70.84%,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47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9年3月18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13,143.97万元,其中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余额21,643.97万元,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其开发的“厦门海峡国际社区”项目提供银行融资担保余额91,500万元;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008年度财务报表。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09-12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虹波为联虹钼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9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浅井毅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成都虹波继续为联虹钼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虹波)继续为关联企业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虹钼业)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银行融资(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年,自本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规避担保风险,日本联合材料与成都虹波已在2008年2月15日签订协议,约定担保风险由联合材料和成都虹波按持股比例承担。该担保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龙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路198号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阙兴正
注册资本:2,800万元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钼板、X线靶、大/小型钼圆片/方片、高温炉用钼部件材料的生产,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研究和新产品开发,并销售本公司产品。
截至2008年12月31日,联虹钼业净资产1,989万元,总资产6,629万元,资产负债率69.69%,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2,662万元、净利润-395万元,亏损原因是刚建成投产,产销规模较小。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与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持有本公司股份9.40%)合资组建的中外合企业,其中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出资持股51%,成都虹波持股49%。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2009年3月18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在关联董事浅井毅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成都虹波继续为联虹钼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向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
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联虹钼业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三大股东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合资组建的中外合企业,该公司注册资本2,800万元,其中日本联合材料出资1,42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成都虹波出资1,37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联虹钼业2009年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需由银行认可的第二方提供保证担保,鉴于联虹钼业第一大股东日本联合材材料为其提供担保难于操作且很难获得银行认可,故由成都虹波提供担保;由于担保金额不大且联虹钼业目前经营及资金周转正常,同时为规避担保风险,日本联合材料与成都虹波已在2008年2月15日签订协议,约定担保风险由联合材料和成都虹波按持股比例承担。因而,潜在风险较小。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9年3月18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13,143.97万元,其中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余额21,643.97万元,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其开发的“厦门海峡国际社区”项目提供银行融资担保余额91,500万元;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008年度财务报表。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09-1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虹波与联合材料对
联虹钼业共同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虹波”)拟与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以下简称“联合材料”)按持股比例对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虹钼业”)共同增资3,200万元。
联合材料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9.40%的股份,因此成都虹波与联合材料之间为关联关系,双方的共同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在关联董事浅井毅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
法定地址:东京都港区芝一丁目11番11号
法定代表人:宏野雄一郎
注册资本:2,674,652,650日元
成立时间:1939年8月30日
经营范围:矿物的精炼及其产品的销售,各种金属丝、条、棒、板、粉末冶金品及其他各种金属加工品的制造及销售等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截止2008年12月31日,联合材料持有本公司股份9.40%,为本公司第是三大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共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龙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路198号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阙兴正
注册资本:2,800万元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钼板、X线靶、大/小型钼圆片/方片、高温炉用钼部件材料的生产,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研究和新产品开发,并销售本公司产品。
截至2008年12月31日,联虹钼业净资产1,989万元,总资产6,629万元,资产负债率69.69%,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2,662万元、净利润-395万元,亏损原因是刚建成投产,产销规模较小;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成都虹波与联合材料按持股比例对联虹钼业共同增资3,200万元,其中联合材料持有联虹钼业51%股份,以现金增资1,632万元,成都虹波持有联虹钼业49%股份,以现金增资1,568万元。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
联虹钼业是成都虹波与联合材料合资组建的中外合企业,主要生产钼深加工产品,联合材料与成都虹波对联虹钼业共同增资主要是考虑联虹钼业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增资后有利于该公司更好地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共9名,关联董事浅井毅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回避,其他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向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联虹钼业是成都虹波与联合材料合资组建的中外合企业,该公司注册资本2,800万元,其中联合材料出资1,42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成都虹波出资1,37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根据联虹钼业实际经营需要,联合材料与成都虹波拟将联虹钼业注册资本增加到6,000万元,双方按持股比例共同增资3,200万元。该增资事项主要是考虑联虹钼业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增资后有利于该公司更好地发展,因而我们对此表示同意。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09-1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虹波向联虹钼业销售
钼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虹波”)拟向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虹钼业”)销售钼产品,双方拟签订《长期供货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联虹钼业是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现持有本公司9.40%的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成都虹波与联虹钼业之间为关联关系,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在关联董事浅井毅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股东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龙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路198号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阙兴正
注册资本:2,800万元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钼板、X线靶、大/小型钼圆片/方片、高温炉用钼部件材料的生产,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研究和新产品开发,并销售本公司产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截止2008年12月31日,联虹钼业的控股股东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持有本公司股份9.40%,为本公司第是三大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截至2008年12月31日,联虹钼业净资产1,989万元,总资产6,629万元,资产负债率69.69%,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2,662万元、净利润-395万元,亏损原因是刚建成投产,产销规模较小;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交易标的:钼粉、钼板坯等钼产品。
2、 交易数量:根据联虹钼业的需求逐月议定。
3、 定价原则:按照订货月份该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4、 结算方式:需方在供方发货并开具发票后25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货款。
5、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09年4月9日起至2012年4月8日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必要性:成都虹波生产有钼粉、钼板坯等钼产品,联虹钼业是成都虹波与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合资设立的企业,主要是生产钼的深加工产品,是成都虹波生产钼产品的下游用户;成都虹波将钼产品销售给联虹钼业,有利于扩充成都虹波的钼产品销售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持续性:由于交易双方为分别生产钼产品的初级产品和深加工产品,且成都虹波持有联虹钼业49%股份,双方的交易将长期持续。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共9名,关联董事浅井毅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回避,其他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向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该等交易价格和方式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通过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成都虹波的钼产品销售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交易双方拟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09-15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20号)核准,公司于2007年1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4,4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31元,募集资金63,822.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3,137.60万元,其中28,838万元用于投资福建省宁化行洛坑钨矿工程项目、15,496万元用于投资年产5000吨贮氢合金粉生产线项目、18,803.60万元用于投资厦门钨材料工程技术中心项目。2007 年1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闽华兴所 [2007] 验字E-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2007年2月12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
本次募资资金2007年使用金额为38,952.94万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年度使用金额6,935.82万元,累计使用总额45,888.76万元,尚未使用金额17,248.8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2007年1月31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当日即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管理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3,137.6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35.8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888.7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福建省宁化行洛坑钨矿工程项目 | 28,838.00 | 28,838.00 | 0 | 28,838.00 | 0 | 100.00 | 2008年 1月 | 1,026.98 | 是 | 否 | ||
年产5000吨贮氢合金粉生产线项目 | 15,496.00 | 8,869.00 | 2,687.41 | 7,432.79 | -1,436.21 | 83.81 | 未完工 | / | / | 否 | ||
厦门钨材料工程技术中心项目 | 18,803.60 | 18,803.60 | 4,248.41 | 9,617.97 | -9,185.63 | 51.15 | 未完工 | / | / | 否 | ||
合计 | — | 63,137.60 | 56,510.60 | 6,935.82 | 45,888.76 | -10,621.84 | 81.20 | — | 1,026.98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年产5000吨贮氢合金粉生产线项目:因核心设备采取自行设计、自行制作,制作进度慢于计划进度,因此投资未能达到计划进度;项目2008年底已完成土建工程及第1台套设备的制作、安装、调试(项目计划制作4台套设备),并开始制作第2台套设备;公司目前已掌握核心设备的制作,后续2台套设备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逐步增加。 厦门钨材料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因项目设计审批、土建工程建设慢于计划进度,造成试验设备、检测仪器等投资相应推迟,因此整体投资未能达到计划进度;项目2008年底已完成土建工程,转入设备、仪器安装阶段,预计2009年上半年完成项目建设。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需要分期分批陆续投资,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07年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3.5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从2007年2月14日至2007年8月14日。2007年8月9日,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从2007年8月14日至2008年2月14日。2008年2月4日,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2.4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从2008年2月14日至2008年8月14日;2008年8月14日,公司按要求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2008年8月11日,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2.2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从2008年8月15日至2009年2月14日;2009年2月13日,公司按要求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2009年2月12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1.6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从2009年2月15日至2009年8月14日。报告期期末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132.57万元。 |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厦门钨材料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高企业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预计盈利收益难以量化。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后至2008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核查结论性意见如下: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3月20日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就提名毛付根、汪有明、郑鸣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9年3月18日于厦门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毛付根、汪有明、郑鸣,作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字): 毛付根、汪有明、郑鸣
2009年 3月 6日于厦门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毛付根
2. 上市公司全称: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毛付根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签字):毛付根
日 期:2009年3月6日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汪有明
2. 上市公司全称: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汪友明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签字): 汪友明
日 期:2009 年 3月6日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郑鸣
2. 上市公司全称: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郑鸣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签字): 郑鸣
日 期:2009 年 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