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3月6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3月18日9:00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张宪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的2008年年度报告。
2、公司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拟定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众环审字(2009)272号《审计报告》,对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验证,公司2008年度净利润5,567,271.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0,643,336.36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53,067.0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857,540.38元。经研究决定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8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基于汉商银座项目的建设,为扩大主营商业的经营规模,降低资金成本,完成董事会制定的发展规划,建议不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主要用于公司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令[2008]57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修改为: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的2009-003号《关于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7、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工作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名,聘任杨芳女士和俞少兰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⑴、聘任杨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⑵、聘任俞少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情况,我们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有决策、协调和执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意见,经研究,公司拟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其2008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35万元,并提请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1—5项和第8项议案将提交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09年4月15日上午9时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0日
附简历:
杨芳:女,1967年12月24日出生,1985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高级经营师。先后荣获武汉市双比双争优秀党员、汉阳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现任汉商集团总经理助理、21购物中心副总经理、家电公司总经理,家电·家居联合党支部书记。
俞少兰:女,1953年8月8日出生,1972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经济师职称。先后荣获武汉市优秀企业家、汉阳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称号。现任汉商集团总经理助理、21购物中心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09-002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09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的决议,现将2008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9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四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公司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5、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200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4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七、参加会议办法:
1、登记方法: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4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办公楼六楼)
4、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八、联系方法:
电话及传真:(027)84843197
地址:武汉市汉阳大道134号
邮编:430050
联系人:曾宪钢 陈颜
特此通知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是否有表决权:□是/□否
二、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项审议事项投同意票;
2、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三、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否
四、如果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有表决权,应投同意权票的指示:
对临时提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
五、如果股东对上述第二项和第四项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否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
1、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由董事长、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人签署,同时应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内划“√”;
3、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委托。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5、本授权委托书并不妨碍委托人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届时对原代理人的委托则无效。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09-003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中心”)将对展馆主楼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会展中心董事会根据会展中心展馆建设结构和使用效能的特点,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将会展中心主楼的折旧年限由45年变更为60年,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该事项。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会计估计自2009年1月1日起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故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改变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也不对以前期间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会展中心的建筑等级为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根据会展业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使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对展馆主楼使用年限进行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使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针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09-004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六届四次会议于2009年3月18日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汉生先生主持,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公司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本报告年度内开展了以下工作:
㈠、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本年度召开2次监事会会议
⑴、公司监事会六届四次会议于2008年3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和《公司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⑵、公司监事会六届五次会议于2008年8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0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关于张淦泉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2、监事会委派监事督促检查公司资产清理工作,了解公司资产清理情况。
3、列席董事会历次会议,对董事会履行职权,执行公司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了监督。董事会决策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参加股东大会,报告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公司依法经营,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及公司财务情况。
㈡、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管理较为规范,决策程序合法,业务流程较为清晰,内部控制制度较为有效。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中,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行为,亦无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09-005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
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获悉,公司董事戎热群女士的证券账户出现了违规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对此,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戎热群女士的证券账户于2009年3月16日以每股5.16元的价格卖出汉商集团股票1000股。
戎热群女士此次出售公司股票,在公司公布年度报告前30日的信息敏感期内,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经公司董事会了解,戎热群女士的证券账户一直由其家人在操作,当知悉自己的账户卖出1000股公司股票后,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行为。由于戎热群女士持有的公司股票是2007年9月份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成本为每股9.03元,此次卖出1000股公司股票没有获利,剩余持股数为4000股。
三、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要求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此为鉴,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