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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鼎
与“全部代笔”比较而言,暑名某名家“局部代笔”成品的特点是,它只有少部分内容由署名者以外的他人代劳。如果我们去揣磨那些名家施行诸种“代笔”的原因,“全部代笔”多半与当局名家创作的或“无暇应接”或“偷懒”有关;“局部代笔”则通常带有署名名家主观上祈求让自己的作品更加完美,能“锦上添花”,主动去寻找一位(或数位)在某项内容的施作上水平较自己更高者来“帮忙”的意思。
为世人留下最大“代笔”悬念的书画名家,恐怕就数声名显赫的书画大家齐白石了。有关齐白石晚年在工笔和写意类型相结合的作品上授意他人代画工细草虫的议论,近五十年里在书画界几乎就不绝于耳。笔者也曾专门去疏理探究了许多有关齐白石的画作与艺术生平资料。应该说,齐白石那些作品确实具有“局部代笔”的重大嫌疑。现简析如下几点:(一)齐白石作此类画时最早的年龄也在八十五岁前后,而上了该年纪的画家一般是不可能在作品中画出像那样超级细致的草虫形象。若它不是“代笔”的话,那只能是画家具有“特异功能”。恰巧,笔者在他数件中早期作品的题款中,看到了该画家声称自己不会也不爱画工细草虫的“特别说明”。(二)在齐白石的弟子与子女中确实“存在”有擅长画工细草虫之人,笔者也曾在艺术市场上偶然见到过齐在中年时与弟子合作的工笔和写意类型相结合的作品,画中题款明说了“各自的分工”。那些合作画的笔墨与造型气质,皆与齐白石晚年号称是独立完成的工笔和写意类型相结合的作品呈“惊人地相似”。(三)以书画创作规律与鉴定案例分析,流传于世的工笔与写意二种类型的名家画,它们属艺术表现手法的二个极端。前者是刻划精微的重于写实的表现;后者则是追求拙意的不讲究形似的“意像”(或干脆通俗理解为年老的画家由于把持不稳毛笔的“走势”)。如果有人说,画家齐白石能同时兼有让艺术表象处于“极端异样”的、高水准下的二种能力,显然不合情理。
古往今来,名家作品的“局部代笔”现象层出不穷,引得众说纷纭。如果说关于齐白石作品的“局部代笔”问题,尚只是笔者本人推测的话,那么对郑乃珖作品的“局部代笔”现象实属是“眼见为实”了。郑常画工笔重彩类型的画,由于他本人自认为不擅长写工整体例的书法,因此往往让其好友章友芝在他的工笔画作品上代题或多或少的伊秉授字体的字,却从不见署施题者暑自己之名加以说明。且一但郑觉得题于画上的工整字数量还不够时,还时常会让也其他的书法家再题诺干小字,这些在当年的福州市书画圈,几近是公开的秘密。
如在北方某拍卖行2007年春季拍卖会上拍的图1署名郑乃珖的画作《春妍》,就与上述的“局部代笔”情形百分之百地相符: “画”的部分全系署名者郑的手迹,隶字款书则由“常务枪手”章友芝代写;正楷诸体小字又是另一书法家沈觐寿所书。说到此有个情况需要进一步说明,凡是郑在外地作的工笔画,便绝对没有“局部代笔”的条件了。像图2此件题为《马蹄莲》的工笔画,就是暑名家的亲笔。画上题款字迹中有 “郑乃珖于首都”这几个字,就能说明上述的问题,因此图1与图2二幅画的款字及面目就大相径庭了。
辨识“局部代笔”成品的要点与“全部代笔”几乎完全一样,即对当局书画名家的鉴定眼光应从“画”中延伸到外围艺术创作的大背景上。只有这样,才能使鉴定工作做到客观公正,收藏时能实现货真价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