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山东银座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世界贸易中心、山东省通利商业管理服务中心、北京东方航华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405号),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述五家发行对象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事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令第53号)的规定,公司于2009年2月19日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进展情况(临2009-008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曾在《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了置出资产的最终处置计划:淄博茂荣化纤有限公司在承接公司置出资产之后,计划将置出资产进行拍卖,并以拍卖所得价款偿还淄博茂荣化纤有限公司承接的债务(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近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淄博岜山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参与拍卖取得淄博茂荣化纤有限公司承接的公司置出资产。目前,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置出资产的相关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尚未完成。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每30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予以公告,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