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09年3月20日上午9:00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3月19日至2009年3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4名,其中现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理人12人,通过网络参加表决的股东22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1,296,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0%,其中现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7,411,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3%;通过网络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84,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海良先生主持了现场会议,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1,199,67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3,400股;弃权93,400股。
二、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1,199,27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2,400股;弃权94,800股。
三、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1,199,27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2,400股;弃权94,800股。
四、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1,199,27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2,400股;弃权94,800股。
五、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48,012,000.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348,398,800.56元,结转至下年度。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1,203,87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0,400股;弃权2,200股。
六、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57万元。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1,199,27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2,400股;弃权94,800股。
七、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20,881,77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反对2,400股;弃权94,800股。回避120,317,500股。
八、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意见》。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20,881,77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反对2,400股;弃权94,800股。回避120,317,500股。
九、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核200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1,195,37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9,400股;弃权91,700股。
十、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08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1,199,27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2,400股;弃权94,800股。
十一、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核日常性关联交易2009年度计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7,296,131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反对3,200股;弃权94,000股。回避193,903,139股。
十二、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1,195,27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3,200股;弃权97,900股。
十三、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1,199,27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2,400股;弃权94,800股。
十四、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集资金闲置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1,199,27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8,600股;弃权88,600股。
十五、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2009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1,199,27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2,400股;弃权94,8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