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欠缴税款滞纳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公司收到凌海市国家税务局凌国税欠确字(2009)第24007号欠缴税款、滞纳金确认通知书,截至2009年2月28日累计欠缴税款141,096,107.06元,累计欠税滞纳金84,884,124.25元。明细如下:
欠缴税款(元) | 累计滞纳金(元) | ||
收购方进入前(06年前) | 104,619,139.96 | 36,076,815.26 | |
收购方进入后 | 07年 | 24,591,796.88 | 19,805,175.99 |
08年 | 11,885,170.22 | 24,839,797.85 | |
09年1-2月 | 0 | 4,162,335.15 | |
合 计 | 141,096,107.06 | 84,884,124.25 |
1、收购方进入前(06年前)公司欠缴税款104,619,139.96元,滞纳金36,076,815.26元。
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锦政纪[2006]19号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二OO六年九月八日)第三条第四款关于“对收购方进入前的股份公司历史上拖欠金融部门的贷款本息和欠缴的税款实行挂账处理,欠税滞纳金给予豁免”之规定,公司与锦州市人民政府及凌海市国家税务局进行了多次沟通,至今国税部门尚未对本公司欠税滞纳金豁免事宜予以确认。
2、2007年欠税滞纳金19,805,175.99元。公司通过对2007年度损益进行追溯调整后,调减2007年度利润19,805,175.99元,调整后的2007年度净利润为70,558,048.16元。
3、2008年欠税滞纳金24,839,797.85元,占公司2007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2%。此事项将使公司2008年亏损额增加2484万元,增加至1.9亿元左右,公司2008年业绩预亏公告预计亏损额为1.4-1.5亿元(详见2008年10月23日巨潮网www.cninfo.com.cn),此次亏损额度增加未超过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标准,具体数据以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为准。
4、收购方进入后的欠缴税款及欠税滞纳金公司将在资金允许的条件下缴纳。
备查文件:
1、凌海市国家税务局凌国税欠确字(2009)第24007号欠缴税款、滞纳金确认通知书
2、锦州市人民政府锦政纪[2006]19号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