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3月20日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16日以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作如下修订:
第二章第八条原为“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同一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在公司申请募集资金时,将该账户的设立情况及材料报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现修改为“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原则上应当在同一专户存储,但当募集资金的数额较大时,公司在结合投资项目信贷安排的基础上,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在公司申请募集资金时,将该账户的设立情况及材料报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一——云南白药集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已进入规模建设阶段,资金支付和使用将日益频繁,而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现专户存放于深圳平安银行上海外滩支行,导致日常资金支付和使用有所不便。为合理高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现决定在中国银行昆明西山支行为该项目再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云南白药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中国银行昆明西山支行开设后,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