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3日召开临时董事会议,在保证参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并形成会议决议。应参会董事9名,参与表决意见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副董事长于中赤因公出差未参与本次会议议案表决。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内容:
1、同意公司变更经营住所。
公司原经营住所为:长春市朝阳区繁荣路17-1号,邮政编码130012。
根据长春市政府整体规划,公司整体搬迁入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变更后的经营住所为: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然街2555号;邮编130103。
同意票8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2、同意根据经营住所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长春市朝阳区繁荣路17-1号,邮政编码130012。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然街2555号;邮编130103。
同意票8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以上决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具体日期及地点详见后附通知。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3日
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定于2009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住所的议案。
2、关于根据公司经营住所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9年4月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9年4月9日(星期四)
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至证券部。
4、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繁荣路17—1号,邮编:130012。
联系电话:0431—85158570
传 真:0431—85174234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