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斗星通昨日举行的“2008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公司去年11月推出的股权激励方案成为中小投资者关注焦点。
会上互动环节中,有投资者表示,作为民企中的高新科技公司的代表,北斗星通一直致力于向世界高新技术领先企业迈进,而在向高标准、高要求发展的同时,公司确实需要有一定的激励机制去推动。但该投资者同时强调称:如果一个激励机制定位过低的话则势必会损害到上市公司的形象,即给外界一种“管理层向自身发红包”的感觉,而这对中小投资者或有失公允。
对此,北斗星通董事长周儒欣称,此次拟定的股权激励方案是经过经营层、董事会充分论证的,是经过中介机构充分咨询后所推出的,公司认为其是合理的。周儒欣同时表示,公司的发展主要靠人才,只有把主要员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使公司整体价值得到提升,并为全体股东带来回报。
然而记者发现,上述投资者的表态似乎不无道理。参照北斗星通的股权激励方案,公司为三位副总在内的57名业务骨干首次授予270万份期权,对应行权条件中的业绩指标则为:各行权期首个交易日的上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以200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基数,上市公司2009年、2010年、2011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60%、80%。
业绩指标看似很高,但事实上,北斗星通在2008年中已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4424.08万元,而根据上述业绩规定,公司在2009年仅需实现4659.2万元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便达到该业绩标准,相关净利润同比增长5.31%即可。
面对如此宽松的行权条件,昨日另有中小股东质疑称:股权激励的财务目标低于行业平均增长率,这如何起到激励的作用?
至于本次股权激励的进展,北斗星通董秘段昭宇昨日表示,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目前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后,届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