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司法划转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接本公司股东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鑫业”)通知,因该公司与上海成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成源”)的债权债务诉讼事项,以所持有的国恒铁路流通股进行债务抵偿。根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009) 闵执字第2714号《民事裁定书》,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已将赤峰鑫业所持有的本公司77,305,288股(总股本的13.78%)国恒铁路股份中的7,275,288股(总股本的1.30%)司法划转至上海成源名下。
上述股权划转后,赤峰鑫业持有70,030,000股国恒铁路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48%。截止公告日,赤峰鑫业持股比例已降至第二位。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赤峰鑫业所持股份变化过程,督促其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国恒铁路 股票代码:000594 公告编号:2009-008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流通股持有人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期间 | 本次减持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 | ─ | ─ |
大宗交易 | 2009年2月20日 | 200 | 0.36% | |
大宗交易 | 2009年3 月6 日 | 72.76 | 0.13% | |
其它方式 | 2009年3月20日 | 727.53 | 1.3% |
注:①2009年2月20日、2009年3月6日赤峰鑫业分别所减持股份情况,已在2009年3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上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
②根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009) 闵执字第2714号《民事裁定书》,2009年3月20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已将赤峰鑫业所持有的本公司77,305,288股(总股本的13.78%)国恒铁路股份中的7,275,288股(总股本的1.30%)司法划转至上海成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名下。该事项见2009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上刊登的《关于股东股权司法划转公告》。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8,003.29 | 14.26% | 7003 | 12.4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003.29 | 14.26% | 7003 | 12.4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是 √否
2、本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是 □否 √不适用
三、备查文件
无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