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09年3月23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境外合资格机构投资者实际每 10 股派 0.9元现金);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700万股增至59,400万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4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09年4月2日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象:截止2009年4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公积金转增股份于2009年4月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定向发行的限售股份的现金红利于 2009年4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本次转增可流通股起始交易日为 2009年4月2日。
五、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公积金转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9,000,000 | 77.10% | 229,000,000 | 458,000,000 | 77.10%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29,000,000 | 77.10% | 229,000,000 | 458,000,000 | 77.10% |
(1)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57,600,000 | 53.06% | 157,600,000 | 315,200,000 | 53.06% |
(2) 境内自然人持股 | 71,400,000 | 24.04% | 71,400,000 | 142,800,000 | 24.04% |
4、外资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8,000,000 | 22.90% | 68,000,000 | 136,000,000 | 22.90% |
1、人民币普通股 | 68,000,000 | 22.90% | 68,000,000 | 136,000,000 | 22.9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97,000,000 | 100.00% | 297,000,000 | 594,000,000 | 100.00% |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杭州市石祥路208号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马全法 洑卫锋
咨询电话:0571-88027658
传真:0571-88029872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