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09年3月10日发出召开董事会的书面通知,并于2009年3月20日下午2时在北京西路55号新金桥广场西区7楼会议室举行。董事应到人数9人,实到人数9人。会议由董事长俞标主持,副董事长潘建中、沈荣、董事张行、沈伟国、独立董事冯正权、丁以中、乔文骏、皮耐安出席了会议。监事长周伟民、副监事长王文博、监事刘昕、谷业琢列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经营工作总结和2009年经营工作计划》(其中2009年经营工作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并同意予以公告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27,748.55万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4,478.07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 计2,447.81万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5%计 1,223.90万元,2008年当年公司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0,806.36万元。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预案:按2008年末总股本84,438.64万股为分配基数,本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10,554.83万元,为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73%,尚未分配利润 70,842.92 万元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末资产检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等规定,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对2008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内,进行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检查与减值测试,同意2008年度内:增加计提资产减值371.58万元;核销、转出计提资产减值1,231.18万元,影响当期损益371.58万元。
2008年末,计提资产减值余额合计1,571.80万元。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08年末资产检查情况的报告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一。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影响,同意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坏帐准备计提比例作出如下变更: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应收款项账龄 | 计提比例 | 应收款项账龄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不计提 | 1年以内 | 3% | |
1-2年 | 10% | 1-2年 | 15% | |
2-3年 | 30% | 2-3年 | 36% | |
3年以上 | 100% | 3-5年 | 56% | |
5年以上 | 100% |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二。
八、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及自我评估报告》
提出随着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希望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以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九、审议通过公司《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金台大厦房产销售事项须作专题报告,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
十、审议通过《关于借款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08年度《关于借款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告详见2008年4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44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89858.83万元提供,其中,为公司持股60.4%的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的借款84858.83万元提供担保,为公司持股100%的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借款5000万元提供担保。
同意公司2009年度银行借款和对外担保额度安排如下:
为确保公司对外投资及重点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规避财务风险。
1、同意公司向银行借款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0亿元;
2、同意根据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对公司全资和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经营性资金银行借款担保,担保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3亿元;
3、委托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为上述借款和担保事宜在有关文件上签字;公司董事会承诺,董事长按照本决议所签署相关文件,其法律责任和义务由本公司承担;
4、本决议适用期至2010年4月底。
本议案毋须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09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为积极推进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的全面实施,努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提升,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意依据《公司经营班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而制订的《2009年度经营责任目标书》。
本经营责任目标书,授权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完成情况良好,愿意继续承办公司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在综合考虑了资信情况、执业质量、收费等因素后,建议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经协商,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08年末资产价值核查情况的独立意见
(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
公司独立董事冯正权、丁以中、乔文骏、皮耐安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08年末资产检查情况的报告》,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等规定;执行了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对2008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内进行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检查与减值测试而作出的,对此我们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冯正权、丁以中、乔文骏、皮耐安
附件二: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
公司独立董事冯正权、丁以中、乔文骏、皮耐安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四条要求,为了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影响,而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坏帐准备计提比例所作出的变更,对此我们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冯正权、丁以中、乔文骏、皮耐安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09-003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九年三月二十日下午三时在北京西路55号新金桥广场西区七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应到监事人数5人,实到5人。监事长周伟民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主要内容: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
会议对公司2008年度报告作了讨论和审议,认为公司年报的内容、格式、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也对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提出上述意见前,并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对以下议案作了讨论和审议,并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08年末资产检查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8年度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及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借款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2009年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对上述内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进一步的操作与落实。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