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本公司于2009年3月5日公告的《200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及《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以下简称“《年报摘要》”)中存在3处陈述错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1、《年报》及《年报摘要》第三部分第(三)2项披露,“2009年3月2日,卧龙控股将其持有卧龙置业623.52股股份转让给卧龙控股总裁韩礼钧先生”。
现更正为:2009年3月2日,卧龙控股将其持有卧龙置业623.52万股股份转让给卧龙控股总裁韩礼钧先生。
2、《年报》及《年报摘要》第十部分(以及其中《财务报告》相应部分)披露,与公司受同一控制的浙江卧龙电工设备有限公司“本期提供资金8,000万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归还资金4,000万元,利率为7.47%”。
现更正为:与公司受同一控制的浙江卧龙电工设备有限公司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虞市卧龙天香华庭置业有限公司本期提供8,000万元的资金安排,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项资金余额为4,000万元,该资金安排为无对价。
2、《年报》及《年报摘要》重要事项中未对担保事项进行说明(已在年报财务报告或有事项中进行了说明),现补充说明如下:
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64,352.26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 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 | 64,352.26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 64,352.26 |
(1)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购买商品房业主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4,352.26万元,担保金额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担保金额随着借款人逐期还款而相应递减。担保期限自业主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公司为业主办妥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抵押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交银行保管之日止。根据行业惯例此项担保是必须的,本公司历年没有发生由于担保连带责任而发生损失的情形,因此该项担保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2)天香西园为上虞富士针织有限公司提供存款质押担保,存款金额2700万元,存款时间自2009年1月14日起至2009年3月25日止。上虞富士针织有限公司用持有天香西园的19%(股本金2470万元)的股份为本次质押提供反担保(上虞富士针织有限公司共持有天香西园33%的股份)。担保责任范围为存款本金、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更正后的200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09--010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集和出席情况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二OO八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2009年3月25日上午9:00在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1801号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8,738,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5%;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份207,408,028股,非限售流通股股份1,330,460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陈建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208,738,488票,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208,738,488票,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208,738,488票,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208,738,488票,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全文》,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208,738,488票,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208,738,488票,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34,000,170.94 元。
拟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29,7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2009年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续聘公司2009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208,738,488票,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支付2008年度的审计费用为40万元整(不含差旅费)。
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业务情况较为了解,同时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续聘其为本公司2009年度的境内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郭晓雄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208,738,488票,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OO八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法律意见书。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