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塑业因担保贷款成被告
2009年03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由于涉及一笔3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国风塑业近期将被推上被告席。
国风塑业今日披露,公司3月26日收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珠海香洲法院已经受理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诉珠海经济特区民生工贸有限公司及国风塑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并定于2009年5月19日在南湾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
据悉,民生工贸公司分别于2005年8月与工行珠海分行签订9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计向该行借款3055.8万元,期限为一年。上述贷款由五名被告分别提供保证或抵押担保,其中国风塑业与工行珠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民生工贸公司在3000万元最高贷款余额内提供保证担保。上述借款到期后,民生工贸未按照还款计划全部偿还借款,因此,工行珠海分行诉至法院。
工行珠海分行请求法院责令第一被告偿还拖欠原告的贷款本金合计3055.8万元及利息1135.82万元,国风塑业须对上述贷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