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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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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1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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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105版)
    2009年03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105版)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了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由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租赁上述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暂定一年,即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本公司与巨化集团公司协商,本次土地使用权的租赁价格仍按上年度的租赁价格执行,即每平方米7元人民币/年,合计年租金2,618,229.67元人民币。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公司无需通过受让方式获取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资金用于发展建设。

      上述土地使用权租赁后,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将《关于租赁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对本项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租赁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体现了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函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编号:临2009--10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2008年计划

      执行情况和2009年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08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09年度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08年度关联采购总金额计划为174348万元,关联销售总金额计划为99150万元,关联服务总金额27006万元,允许计划总额的变动幅度为15%。即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计划合计为30.05亿元—34.56亿元。

      2008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采购总金额为20.61亿元,关联销售总金额为10.53亿元,关联服务总金额3.09亿元,合计为34.23亿元,超过原计划13.91%(在允许变动幅度内)。超出计划的主要原因是:

      1.2008年5月,公司参股设立了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原计划未考虑与该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实际全年向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甲醇等共计金额1.51亿元,向该公司销售液氨、蒸汽等发生金额0.57亿元,合计全年与该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额2.08亿元;

      2.原计划向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采购电石预计为1.36亿元,2008年度,因电石资源紧张,价格上升,导致向该公司采购电石的数量及单价提高,实际发生金额2.68亿元,超出1.32亿元。

      二、200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一)关联采购总金额预计200992万元,具体如下:

      1.向巨化集团公司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汽及辅料预计2009年金额为129582万元。

      2.向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购买电石等预计2009年金额为19500万元。

      3.向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购买四氟乙烯等预计2009年金额为 21576万元。

      4.向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采购生产经营所需的铁矿钞等预计2009年金额为2900万元。

      5.委托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公司采购盐等预计2009年金额为 1160万元。

      6.向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甲醇、半水煤气等预计2009年金额为 26274万元。

      (二)关联销售总金额预计109830万元,具体如下:

      1.向巨化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厂供应液碱、氢气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为16310万元。

      2.向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供应F22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为15800万元。

      3.向巨化集团公司塑胶有限公司供应PVC树脂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为1200万元。

      4.向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供应液氯、VDC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为1330万元。

      5.向浙江巨化新联化工有限公司供应液碱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为864万元。

      6.向浙江衢州巨化气雾有限公司供应R134a、F22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为1100万元。

      7.向深圳巨化华南投资发展公司销售F22、二氯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8230万元。

      8.向温州衢化东南工贸有限公司销售二氯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1640万元。

      9.向巨化集团公司广州经销中心销售F22、二氯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4476万元。

      10.向衢州化学工业公司上海得邦公司销售R134a、F22、FEP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6570万元。

      11.向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销售VDC、氮气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为 6820万元。

      12.向宁波巨龙贸易有限公司销售PVC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为 2650万元。

      13.向巨化集团杭州公司销售液碱、二氯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为140万元。

      14.向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六氟丙烯、F22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为14305万元。

      15.向浙江巨化工联对外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六氟丙烯、F22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为 6500万元。

      16.向巨化集团公司设备材料公司销售液碱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为18600万元。

      17.向巨化集团公司兴化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氢气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为225万元。

      18.向巨化集团公司上虞联销公司销售液碱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为1370万元。

      19.向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硫酸、液碱等产品预计2009年金额为1700万元。

      (三)关联服务总金额预计20673 万元,具体如下:

      1.委托巨化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污水,预计2009年支付污水处理费金额为2528万元。

      2.委托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设备等预计2009年支付金额为3076万元。

      3.委托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设计、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等预计2009年支付设计费等金额为500万元。

      4.委托浙江南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等预计2009年支付工程监理费等金额为130万元。

      5.向巨化集团公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支付运输费等预计2009年金额为3867 万元。

      6.委托巨化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加工制作设备、工程施工等预计2009年支付加工费、施工费等金额为3380万元。

      7.向巨化集团公司租赁土地,预计2009年支付土地租赁费金额为292万元。

      8.委托巨化集团公司采购生产建设用设备等预计2009年金额为6900万元。

      (四)上述关联交易计划总金额331495万元,因年度生产量或生产品种、市场价格变化,关联交易总金额将在15%幅度内变动。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巨化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巨化集团公司系浙江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叶志翔,公司注册资本9.66亿元。经营范围:化肥、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学纤维,医药原料、中间体及成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包装材料,针纺织品,服装、食品、文体用品、发供电。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城路849号,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本公司股份31689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6.91%,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一)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4.19亿元。

      (二)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吴樟生,注册资本:3500万元。经营范围:化学氮肥、化工原料及产品、劳保用品、气体产品的生产;非标设备制造及安装等。住所:浙江省衢州市衢化。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74亿元。

      (三)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蒋声汉,注册资本:美元12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氟化工学产品,住所:衢州市柯城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74亿元。

      (四)浙江巨化塑胶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唐舟山,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塑胶及制品、建筑材料、粉末冶金复合材料、精细化工产品、非标设备、电线、电缆、聚丙烯纺织袋的生产销售。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黄坛口横路。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00万元。

      (五)浙江巨化新联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张渭庆,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氯化钙系列产品、纯碱、泡花碱、次氯酸钠系列、酞菁蓝有机颜料系列产品、颜料中间体,复合袋纸袋、服装、一般劳保用品的制造等。住所:浙江省衢州市衢化北道口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64万元。

      (六)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施智荣,注册资本:2800万元。经营范围:黄铁矿、闪锌矿、方铅矿、黄铜矿、精细化工、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工业设备制作、安装及维修等。住所:浙江省龙游县溪口镇。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230万元。

      (七)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蒋声汉,注册资本:1300万元。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煤炭的销售。住所:杭州市江城路849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4545万元。

      (八)巨化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周玉良,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防腐设备制造、仪表制造和维修、砼构件制造,汽车货运、汽车维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机电产品及配件的销售;建筑设计(丙级);室内外装饰等。住所:浙江省衢州市巨化中央大道。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380万元。

      (九)巨化集团公司兴化实业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裘宝根,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国内商业、饮食供应、物资供销、服装制造、晶体材料及产品制造等。住所:巨化生活区滨江。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25万元。

      (十)浙江衢州巨化气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朱林辉,注册资本:美元15.5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氟致冷剂灌装产品。住所:浙江省衢州市巨化集团公司内。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00万元。

      (十一)深圳巨化华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叶志翔,注册资本:16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38号群星广场A座1828室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230万元。

      (十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巨龙贸易服务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胡伯仁,注册资本:150万元。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等。住所:宁波开发区商品经营基地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650万元。

      (十三)温州衢化东南工贸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郑烈,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有机中间体,助剂,聚氯乙烯制品,氟塑料制品,模具制品,氟制品灌装,制鞋,对外投资等。住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号小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640万元。

      (十四)巨化集团公司广州经销中心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章国强,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批发和零售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住所: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东北化工城A座4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080万元。

      (十五)衢州化学工业公司上海得邦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蒋保龙,注册资本:350万元。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塑料制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等。住所:上海中山北一路1250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570万元。

      (十六)巨化集团杭州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王晓林,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学纤维,医药中间体,机电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的销售等。住所:杭州市江城路849号巨化宾馆301室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40万元。

      (十七)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黄华章,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总承包及相关业务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住所:杭州市江城路395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00万元。

      (十八)浙江南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黄华章,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化工、石油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结算审价、建设咨询服务。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建设公司三楼。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0万元。

      (十九)浙江巨化工联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黄伟华,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住所:衢州市巨化中央大道243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500万元。

      (二十)巨化集团公司设备材料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杨建东,注册资本:661万元。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代销、代储、代运及服务。住所:衢州市花园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8600万元。

      (二十一)巨化集团公司上虞联销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王晓林,注册资本:120万元。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化工产品。住所:上虞经济开发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355万元。

      (二十二)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王峰涛,注册资本:35000万元。经营范围:尿素、碳铵生产和销售。住所: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央大道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控股股东委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7974万元。

      (二十三)巨化集团公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楼正洪,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货运、装卸、仓储、机动车维修等。住所:衢州市巨化北道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0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867万元。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与本公司长期互供化工原料,履约能力强,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09年度关联采购、销售、服务计划依据本公司与关联方已签订的《生产经营合同书》编制,定价政策和依据以市场价为原则协议定价。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列之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由于本公司为化工多品种生产企业,资源配置具有高度的协调性,与关联方进行的上述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同时,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和采购成本,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和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受市场经济一般条件的约束,定价以市场为原则,交易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由于历史形成的多元化大生产分工协作格局,公司目前除在水、电、汽等资源供应上对关联方尚有一定的依赖性外,不存在其它的依赖性。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08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09年度计划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叶志翔、蒋声汉、李建华、杨福平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6名董事参加表决,同意本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08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度计划的议案》的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且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保持安全稳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就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08年度执行情况与2009年度计划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安全稳定生产,交易定价为市场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八、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已与巨化集团公司签署《生产经营合同书》,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如有未签订协议的关联交易,将在交易发生时由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签订协议。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函

      3.公司监事会四届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编号:临2009--1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四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七次会议于2009年3月25日在衢州衢化宾馆3#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宪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和年报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年报和年报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对公司2008年度依法运作、财务情况等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2008 年度公司能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运行良好。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认真履行职责,决策程序合规,内控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进行。浙江天健东方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和经营情况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

      4.检查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情况。公司以合成氨厂相关资产出资,与巨化集团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自然人股东共同组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煤化工产业合作;受让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16宗共计360,306.20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参与淅川县九信电化有限公司股权重组以及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股权重组。以上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获得可靠的资源保障,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企业交易按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相关协议和计划执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08年度执行情况与2009年度计划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安全稳定生产,交易定价为市场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租赁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定价为市场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