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 1,324,680,0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7,186,756,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 13,205,576,875.73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 | 14,530,256,875.73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 11,627,056,175.76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 11,627,056,175.76 |
注: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参股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担保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
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煤灰处理费 | 57,892 |
予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利息支出 | 140,085 |
自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的设备销售 | 199,626 |
自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收入 | 23,477 |
自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的售煤收入 | 106,530 |
注1:于200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986,969千元。
注2: 根据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经自查,于2008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未超过协议约定的最高日均存款余额45亿元上限。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发生额 | 余额 | 发生额 | 余额 | ||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大唐财务”)(注 1) |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 1,548,666 | 986,969 | 6,922,000 | 3,522,551 |
内蒙古大唐同方硅铝科技有限公司(“同方硅铝”)(注 2) |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 50,000 | 50,104 | - | - |
合计 | 1,598,666 | 1,037,073 | 6,922,000 | 3,522,551 | |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千元) (注 2) | 1,190,213 | ||||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千元) | 1,027,817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采购设备 | ||||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 正常 | ||||
与关联债权债务有关的承诺 | 无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无 |
注:
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大唐财务提供资金是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存款,本金发生额以日平均存款余额列示。大唐财务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资金是以借款形式提供。发生额所列示的金额仅包括本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大唐财务新增加的借款。另外,本年度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偿还大唐财务借款金额为5,534,500千元,本年度借款利息费用为140,085千元。本年度大唐财务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包括借款本金余额3,517,500千元以及应付利息费用余额5,051千元。
2、本年度本公司向同方硅铝提供资金的发生额列示的金额为向其提供的委托贷款本金,余额列示的金额包括委托贷款本金50,000千元及应收利息余额104千元。
7.4.3 2008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08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601006 | 大秦铁路 | 496,149 | 1.29 | - | 943,751 | (2,845,03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发起设立 |
合计 | 496,149 | / | - | 943,751 | (2,845,037) | / | / |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所持对象 名称 | 金额 (千元) | 持有数量 (股)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账面值 (千元) | 损益 (千元)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千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大唐集团财务公司 | 100,000 | 20 | 154,173 | 20,192 | - | 长期股权投资 | 收购 |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03,000 | 100,000,000 | 5.81 | 103,000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发起设立 |
合计 | 203,000 | 100,000,000 | / | 257,173 | 20,192 | - | / | / |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名称 | 期初股份数量 | 报告期买入/卖出股份数量 | 期末股份数量 | 使用的资金数量 | 产生的投资收益 | |
卖出 | 大秦铁路 | 167,429,000 | 167,429,000 | 0 | 0 | 893,522 |
7.9审计机构的核实评价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受聘对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作为审计程序的一部分,普华永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规定的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了解了与审计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评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及设计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同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有关控制测试的要求,对所要依赖的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内部控制环节执行了相关控制测试。所执行的了解内部控制和控制测试是根据上述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以财务报表审计为目的进行的,而不是对内部控制的专门审核,不是专为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欺诈及舞弊而进行。普华永道对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所关注到的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中的事项,提出了一些内部控制管理建议,作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的参考。
需要说明的是普华永道提供的上述内部控制建议报告并非基于将于2009年7月1日在上市公司实行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而进行。
7.10 公司披露了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年报全文。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08年度公司的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规范经营,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没有发现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参与审阅审计师的审计报告,对审计师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6年12月,公司发行5亿股A股,募集资金33.40亿元(净额32.79亿元),截至2007年底,该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成.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签署的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收购真兴电力有限公司90%的股权,以运营直岗拉卡水电站152兆瓦水电机组;
根据签署的协议,公司收购了内蒙古大唐国际准格尔矿业有限公司(“准格尔矿业公司”)52%的权益,成为准格尔矿业公司的控股股东。
上述收购及出售事项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收购或出售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与日常经营相关、资产收购或出售、共同对外投资及关联债权债务往来等),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交易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 □未经审计 √审计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毕玮多 2009年3月30日 |
9.2 财务报表(附后)
9.3 本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 变更影响数 |
根据《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文)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于2008年改变了核算办法。维简费及生产安全费用在提取时以利润分配形式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公司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同时,按照当期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等的实际使用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冲减盈余公积下的专项储备项目并增加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专项储备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比较财务数据已重述。 | 分别于2007年12月31日,调减流动资产4,825千元,调增非流动资产137,083千元,调减流动负债9,596千元,调增非流动负债17,607千元,调增股东权益124,247千元;调增2007年度净利润124,247千元。 |
于2008年度之前,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营企业一直采用比例合并法核算。根据财政部于2008年8月7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投资企业对于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不应采用比例合并法。因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08年度对合营企业改按权益法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比较财务数据已重述。扣除上述维简费和安全非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后的明细如右栏所列。 | 分别于2007年12月31日,调减流动资产316,548千元,调减非流动资产1,710,988千元,调减流动负债1,206,768千元,调减非流动负债762,426千元,调减股东权益58,342千元;分别调减2007年度营业收入66,516千元,调减营业成本52,284千元,调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98,471千元。 |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9.4 本报告期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差错更正金额 | 会计差错的原因及影响 |
本年度发现上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算批核有误,在编制本财务报表中上年比较财务报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此项会计差错采用追溯调整法,本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比较财务数据已重述。 | 分别调减本公司及其子公司2007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17,457,728元,调减其他应付款181,957,728元,调增应交税费52,704,348元,调增盈余公积6,458,825元,调增未分配利润91,272,367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14,064,460元。 分别调减本公司2007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7,012,357元,调增应交税费38,951,748元,调减其他应付款110,552,357元,调增盈余公积6,458,825元,调增未分配利润58,129,427元。 | 上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算批核有误。 |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