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98号《关于核准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了3,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9.08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411.0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07年8月9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华证验字[2007GF]第01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
2、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 目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32,411.04 |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2,021.72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4,942.49 |
募集资金专项帐户银行利息(+) | 995.03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6,441.86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华一银行上海徐汇支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两个专项账户。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存放在两个银行存储专户,并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单,具体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账户类别 | 帐号 | 余额 | 存款期限 |
华一银行 | 活存账户 | 404472-50300003130006888 | 3,811,824.98 |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70006886-0005 | 3,000,000.00 | 7天通知存款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70006886-0006 | 3,000,000.00 | 7天通知存款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70006886-0007 | 3,000,000.00 | 7天通知存款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70006886-0008 | 3,000,000.00 | 7天通知存款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20 | 6,000,000.00 | 1年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21 | 6,000,000.00 | 1年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22 | 6,000,000.00 | 1年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48 | 3,000,000.00 | 6个月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49 | 3,000,000.00 | 6个月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51 | 2,000,000.00 | 6个月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50 | 2,000,000.00 | 6个月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54 | 2,000,000.00 | 1年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47 | 3,000,000.00 | 1年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55 | 3,000,000.00 | 1年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53 | 6,000,000.00 | 1年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52 | 6,000,000.00 | 1年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36 | 6,000,000.00 | 6个月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37 | 6,000,000.00 | 6个月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38 | 6,000,000.00 | 6个月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39 | 20,000,000.00 | 1年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41 | 12,000,000.00 | 1年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11 | 25,000,000.00 | 2年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42 | 6,000,000.00 | 1年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43 | 6,000,000.00 | 1年定存 |
华一银行 | 定存帐户 | 50300003160006889-0044 | 3,000,000.00 | 3个月定存 |
合 计 | 153,811,824.98 | |||
恒生银行 | 活存帐户 | 511082158022 | 14,606,744.21 |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33870-106 | 3,000,000.00 | 7天通知存款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17527-104 | 3,000,000.00 | 7天通知存款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33862-105 | 6,000,000.00 | 7天通知存款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82158-290 | 10,000,000.00 | 1年定存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17527-281 | 10,000,000.00 | 1年定存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17527-282 | 10,000,000.00 | 1年定存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17527-285 | 5,000,000.00 | 1年定存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28672-276 | 2,000,000.00 | 3个月定存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82158-292 | 2,000,000.00 | 3个月定存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28664-276 | 3,000,000.00 | 3个月定存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17527-292 | 6,000,000.00 | 6个月定存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17527-293 | 6,000,000.00 | 6个月定存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17527-290 | 6,000,000.00 | 1年定存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17527-291 | 6,000,000.00 | 1年定存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17527-296 | 3,000,000.00 | 1年定存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17527-297 | 3,000,000.00 | 3个月定存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17527-298 | 3,000,000.00 | 3个月定存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28672-275 | 3,000,000.00 | 3个月定存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17527-299 | 3,000,000.00 | 3个月定存 |
恒生银行 | 定存帐户 | 511-017527-900 | 3,000,000.00 | 3个月定存 |
合 计 | 110,606,744.21 | |||
总 计 | 264,418,569.19 |
2、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于2007年9月7日分别与保荐机
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一银行上海徐汇支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200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2,411.0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20.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64.2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建压缩机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 | 否 | 10,618 | 10,618 | 9,174.85 | 3,273.87 | 4,882.37 | -4,292.48 | 53.21% | 2009.12 | 1,464 | 进行中 | 否 |
新建螺杆式流体机械综合生产线 | 否 | 12,823 | 12,823 | 6,663.35 | 1,159.32 | 1,168.77 | -5,494.58 | 17.54% | 2009.12 | - | 进行中 | 否 |
企业信息管理和物流仓储系统 | 否 | 5,456 | 5,456 | 1,862.50 | 729.06 | 754.36 | -1,108.14 | 40.50% | 2010.12 | - | 进行中 | 否 |
工程技术开发中心 | 否 | 4,429 | 4,429 | 985.00 | 158.71 | 158.71 | -826.29 | 16.11% | 2010.12 | - | 进行中 | 否 |
合计 | — | 33,326 | 33,326 | 18,685.70 | 5,320.96 | 6,964.21 | -11,721.49 | 37.27% | — | 1,46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信息管理和物流仓储系统》中的区域物流中心广州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济南分公司都已拿到营业执照,并已正式运作,其余的物流中心正在筹办当中。 新建压缩机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本年度已实现1,464万元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否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信息管理和物流仓储系统》增加三个实施地点:南京、重庆、沈阳,原实施地点与计划不变。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否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天健华证中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华证中州审(2008)专字第648号审核报告,截至2007年8月9日公司累计投入20,217,217.76元,其中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830万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募集资金1,340万元置换出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募集资金681.72万元置换出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累计从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置换出募集资金2,021.72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否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否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否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否 |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的使用
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09-005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09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 易类别 | 按产品或 劳务细分 | 关联人 | 预计交易总金额 (万元) | 上年交易总金额 (万元) | ||
采购原材料 | 压缩机及零部件 | 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汉钟) | 1,200 | 3,200 | 1,156 | 2,835 |
销售原材料 | 压缩机零部件 | 2,000 | 1,679 | |||
销售产品 | 压缩机及零部件 | 上海富田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 2,700 | 2,700 | 2,641 | 2,651 |
转让无形资产 | 转让专利 | - | 1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汉钟)
公司名称: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新台币70,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廖哲男
注册地址:台湾省桃园县观音乡树林村观音工业区工业三路5号1楼
企业类型: 股份制企业
经营范围:各类压缩机泵浦及附件之制造加工及进出口买卖;冷冻、冷藏、空调机械设备之制造加工及进出口买卖;一般进出口贸易业务(许可业务除外);前各项国内外产品之代理报价及投标业务;CB01071 冷冻空调设备制造业。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上海富田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富田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美元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世明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光中路488号
企业类型:外商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生产商用、工业用风冷式、水冷式冷热水热泵机组、风机盘管、空调箱等末端设备及其零配件,提供设计、安装及售后服务,销售资产产品。
关联关系:本公司发起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情形。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汉钟)之间的关联交易以成本加成的方式为定价政策。
2、公司与上海富田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定价的方式为定价政策。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设立在巴拿马的海尔梅斯公司,台湾汉钟100%持股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所以台湾汉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台湾汉钟公司一直以来都有着良好的互供合作关系,同时双方也能充分的保证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给对方。在同类产品销售及采购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对本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有限。
公司向上海富田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可以提高公司销售业绩,有效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在同类产品销售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对本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有限。
为保证双方生产经营需要的连续性,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公司与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汉钟)的关联交易
在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廖哲男先生、陈嘉兴先生、余昱暄先生、曾文章先生四位董事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公司与上海富田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在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林世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震涛先生、杨建文先生、韩凤菊女士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汉钟精机2009年与台湾汉钟及上海富田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互供总协议》,合约具体内容如下:
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汉钟”)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汉钟”)
产品和服务范围:台湾汉钟向上海汉钟提供压缩机转子部件产品、工艺制程授权及专利权利授权;上海汉钟向台湾汉钟提供提供铸件、冷却器、角阀接头等压缩机零部件产品,工艺制程授权及专利权利授权。
定价原则:自制零件以卖方生产成本加上管销财费用后再乘以不高于18%之利润为原则。其中加工成本依甲方设备每天工作12hrs计算,且材料之损耗与不良率以10%为上限计算;市购件以卖方采购成本加上其销售成本再乘以不高于18%之利润为原则;计价原则汇率、关税为依交易当期之数字计算。运费以成本之8%为上限来计算,零件之包装、保险与特殊要求之检验成本由卖方承担,卖方代付后加在售价内。
2、公司与上海富田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田”签署了《买卖合约书》,合约书具体内容如下:
订货内容:压缩机及相关零配件;
交易价格:年度价目表,依市场定价原则制定;
交货地点:上海富田工厂(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488号)或上海富田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附17%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
售后服务:若产品在买方工厂或客户处出现品质问题或买方急需卖方提供技术服务时,卖方必须从接到买方电话或传真通知时刻起24小时内至现场处理同步提供电话支持;
卖方为买方提供相关产品的免费教育培训:如产品特性介绍、选型、故障判断、维修技术等。
3、公司与富田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合约具体内容如下:
合约内容:鉴于许可方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压缩机的容调结构”及“半封闭螺杆式制冷压缩机导流罩”两项专利,并用有实施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及工艺。
鉴于被许可方上海富田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属于生产中央空调的外商独资企业,生产能力颇具规模,并对许可方的专利技术有所了解,希望获得许可而实施该专利技术。
鉴于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所请求的许可,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每项专利费用为5万元人民币,总费用为10万元人民币,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被许可方将总费用10万元人民币汇至许可方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许可方。
合同签署日起:2008年6月1日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台湾汉钟签署的《互供总协议》;
2、本公司与上海富田签署的《买卖合约书》;
3、本公司与上海富田签署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独立董事意见;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09-007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
进行部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之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项目中的建设内容进行部分变更,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98号《关于核准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了3,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9.08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411.0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新建压缩机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2、 新建螺杆式流体机械综合生产线项目
3、 企业信息管理和物流仓储系统项目
4、 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项目
其中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四—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为4,429万元,主要研发内容包括:喷水或干式无油空气压缩机、大流量气体压缩机、开启式冷冻冷藏压缩机。本募投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公司建设的二期厂区的研发综合楼中,建筑面积为7,295平方米。二期厂区毗邻公司现在的一期厂区,总用地面积21,405.7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759 平方米。2006年9月,公司与上海市金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上述21,405.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在2007年9月取得沪房地金字(2007)第008006号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该项目具体投资内容如下:
序 号 | 项 目 | 投资额(万元) |
一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 1,824 |
二 | 研发设备费用 | 1,900 |
其中:1 | 硬件设备费用 | 1,600 |
2 | 软件设备费用 | 300 |
三 | 其他建设费用 | 519 |
其中:1 | 土地费用 | 46 |
2 | 其他建设费用 | 73 |
3 | 研发费用 | 400 |
四 | 预备费 | 186 |
合 计 | 4,429 |
二、拟对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建设内容进行部分变更的有关情况
1、建设内容部分变更的方案
“大流量气体压缩机”为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项目主要研发内容之一。大流量气体压缩机领域目前尚集中在世界几大知名空调主机厂家手里,处于寡头市场状态,因其技术及制造门槛高,一般压缩机制造厂都无研发和制造能力。公司凭借自身在国内螺杆式制冷压缩机的龙头地位,已拥有相应的研发和制造能力。
鉴于公司在大流量气体压缩机的技术研发和制造的能力,公司拟在此产品上开发衍生产品,即大流量气体压缩机机组。由公司主导成立一家“大流量气体压缩机组制造厂”,专业从事以大流量气体压缩机组为相关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等,压缩机由公司独家供应。
初步拟定由七家法人发起人共同出资成立,拟投资总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控股股东,出资1200万元,占60%股份。
募集资金项目-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原项目总额为4,429万元人民币。由于公司在厂房扩建上的调整,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新建螺杆式流体机械综合生产线项目与项目四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项目的建筑工程合二为一。原新建螺杆式流体机械综合生产线项目与项目四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项目为两幢独立的厂房建筑,考虑到公司成本及实际状况,公司将两个项目的厂房建筑合为一幢厂房建筑,新建螺杆式流体机械综合生产线项目设立在一层,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项目设立在二层。经测算,合并之后,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预计可节约500万元人民币左右。由于厂房建筑的合并,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项目中的测试设备的冷却水系统及污水处理设备可以与新建螺杆式流体机械综合生产线项目的冷却水系统及污水处理设备可以合并设计,再因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项目中的部分研发设备调整为国产化设备,经测算,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项目的研发设备费用预计可节约700万元人民币左右,其中硬件设备费用预计可节约600万元人民币左右,软件设备费用预计可节约100万元人民币左右。
经上述测算,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项目预计可节约1200万元人民币左右。
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项目建设内容部分变更后的具体投资内容如下:
序 号 | 项 目 | 投资额(万元) |
一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 1,324 |
二 | 研发设备费用 | 1,200 |
其中:1 | 硬件设备费用 | 1,000 |
2 | 软件设备费用 | 200 |
三 | 其他建设费用 | 519 |
其中:1 | 土地费用 | 46 |
2 | 其他建设费用 | 73 |
3 | 研发费用 | 400 |
四 | 预备费 | 186 |
合 计 | 3,229 |
2、对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建设内容部分变更的必要性
受国家已出台《加大和加快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机械基础产业建设的投入》的政策,市场对机械制造装备行业在有着迫切的需求。而大流量气体压缩机及机组将是下一波重整市场秩序的产品,冷冻空调产业将彻底走向国际专业分工,公司将凭借大流量气体压缩机及机组的研发及生产投入到市场的机遇,完善自身的产品定位,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达到世界领先的压缩机厂目标。
3、对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建设内容部分变更的可行性分析
大流量气体压缩机作为一种速度型压缩机,他具有新环保冷媒、高效率等产品特色,可有效降低运转及维护成本。开发生产大流量气体压缩机机组是实现中大型空调系统节能技术的重要关键。以公司对大流量气体压缩机技术研发以及公司多年累积的专业压缩机制造技术、能量、市场占有率等,能够与合作厂家顺利达成大流量气体压缩机组的研发与制造,并将产品推向市场。随着能源的形式日趋紧张,节能降耗是产品发展的一大趋势;另由于中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能耗不断增加,具有高性能的大流量气体压缩机组将无疑成为市场的热点。
4、对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建设内容部分变更的募集资金使用
本次变更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衍生,因此,所需支付的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划出。
新成立的公司预计总投资额为2,000万人民币,按照公司占60%股份计算,应从募集资金帐户划出,1200万人民币。
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表:
序号 | 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固定资产投资例(%) |
一 | 固定资产投资额 | 1,500 | 75% |
1 | 主要生产设备投资 | 1,300 | 65% |
其中:生产设备投资 | 500 | 25% | |
检测设备投资 | 600 | 30% | |
辅助设备投资 | 200 | 10% | |
2 | 配套设施投资 | 200 | 10% |
其中:生产车间 | 60 | 3% | |
办公区域 | 60 | 3% | |
消防设施 | 10 | 0.5% | |
绿化工程 | 10 | 0.5% | |
环保及卫生设施 | 10 | 0.5% | |
运输车辆 | 50 | 2.5% |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500 | 25% |
合 计 | 2,000 | 100% |
5、对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建设内容部分变更后效益情况
原本《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项目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但会加强公司在螺杆式压缩机方面的基础研究和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而变更后衍生产品的大流量气体压缩机组投入后,根据测算,投入后的第四年为达纲年,净利润可达151万人民币。
三、对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建设内容部分变更后的建设事项
公司初步拟定由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星冷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富田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富尔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南京五洲冷冻设备有限公司、伯颉企业有限公司(境外公司)七家发起人股东共同出资成立上海柯茂机械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对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建设内容部分变更后的衍生产品大流量气体压缩机组进行技术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
上海柯茂机械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住所设立在公司公司二期厂区,法定代表人为余昱暄(暂定),主营业务为与大流量气体压缩机有关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等。
一、七家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60% |
2 | 广州恒星冷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0% |
3 | 上海富田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 5% |
4 | 山东富尔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5% |
5 | 南京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5% |
6 | 南京五洲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 5% |
7 | 伯颉企业有限公司(境外公司) | 10% |
二、发起人股东介绍如下:
1、广州恒星冷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00万港元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北片果园四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袁博洪
成立日前:1992年1月30日
企业类型:台港澳法人独资(下转C1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