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09年3月17日以通讯形式下发,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和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程广辉先生主持,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376,901,354.6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金37,690,135.47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46,149,881.03元,期初未分配利润为739,465,365.68元,2008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085,615,246.71元。
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08年末总股本495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49,575,00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1,036,040,246.71元人民币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公司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此议案关联董事程广辉、杨振峰、韩惠忠、许延城、赵胜利依法回避了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顺利进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实现双赢和多赢,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与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发生着诸如房屋、土地、铁路、罐车、劳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即公司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需要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决定2009年对以往的关联交易进行统一梳理,重新签订。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至,经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广辉先生、杨振峰先生、韩惠忠先生、许延城先生、赵胜利先生、常怀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君发先生、潘飞先生、盛杰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选须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安全生产费计提使用会计处理变更的议案》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具体要求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作为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2007年末的安全生产费用余额进行了追溯调整,其中2007年专项应付款减少6,938,661.83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734,665.46元、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增加520,399.63元、盈余公积-专项储备增加6,938,661.83元、未分配利润减少2,255,065.09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竞购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议案》;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此议案关联董事程广辉、杨振峰、韩惠忠、许延城、赵胜利依法回避了表决。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德州热电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拟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其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相对应负债。热电公司此次拟转让的所属资产及负债包括热电公司锅炉、发电相关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相对应的负债,资产评估价值为55846.65万元,相对应的负债评估价值为49430.88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6415.77万元。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与此次资产竞购相关的具体事宜。
十三、 审议《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会议时间:2009年4月26日(周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 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 审议《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参加人员:
截止2009年4月2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日:
2009年4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 13:30-17:00 。
(六)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七)会议登记地点: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4-2465426
联系传真:0534-2465017
联 系 人:董岩 高文军
(八)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广辉,男,195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龙口市外经委主任、烟台市二轻局副局长、烟台塑料工业公司经理、烟台市经委副主任、山东二轻总会副会长、山东华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振峰,男,1959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全国劳动模范。历任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韩惠忠,男,1954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冶金部山东地质勘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省委组织部经宣处巡视员、干部管理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
许延城,男,1957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济南市粮食局会计,山东省财政厅主任科员、副处长,山东华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华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胜利,男,1950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贸易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常怀春,男,1967年出生,回族,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室主任、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君发(独立董事),1963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现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总工程师。
潘飞(独立董事),1956年出生,汉族,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上海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副会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上海会计》特聘编审。
盛杰民(独立董事),1941年出生,汉族,教授,曾任教于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复旦大学。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国家重点学科经济法法学学科带头人,北京同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附件2: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君发先生、潘飞先生、盛杰民先生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7日
附件3: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君发,作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君发
2009年3月26日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潘飞,作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潘飞
2009年3月26日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盛杰民,作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盛杰民
2009年3月26日
附件4:
委托授权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
5、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被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09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09-08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五、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提名王爱民先生、张成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和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8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4、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没有变更。
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09-09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顺利进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实现双赢和多赢,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与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发生着诸如房屋、土地、铁路、罐车租赁,劳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即公司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需要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决定2009年对以往的关联交易进行统一梳理,重新签订。
二、关联方介绍
1、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注册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44号;注册资本10117万元;法定代表人:吴瑞林;经营范围:五金件、塑料制品制造,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工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限分公司经营)。资格证书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2、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德州市通力路38号;注册资本1556.5万元;法定代表人:申勇;经营范围:贮藏用金属罐制造;设备防腐处理、高温固化处理、化工设备配件加工及特色维修;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工业压力容器制造。
3、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24号;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胜利;经营范围:有机工程设计、无机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不含中介,以上范围仅限凭资质经营)。
4、德州民馨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24号;注册资本3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云东;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零售;住宿;主、副食加工销售、酒水及饮料销售(凭许可证经营);(日用品、小百货限分公司经营)。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承租方)
合同事项:公司向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出租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房屋894平方米。
合同价格:每平方米10元/月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预计2009年发生交易额:10.73万元。
2、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
合同事项:公司向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租用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土地共205669.015平方米。
合同价格:每平方米12.5元/年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预计2009年发生交易额:260万元
3、铁路、罐车租赁协议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
合同事项:公司向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租用铁路线及罐车。
合同价格: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当期的市场价格结算,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预计2009年发生交易额:90万元
4、综合服务协议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供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合同事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职工日常就餐、物业管理(保洁、绿化、车辆看管、办公楼维护等)、医疗服务(职工急救和职工年度查体)等服务事项。
合同价格: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当期的市场价格结算,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预计2009年发生交易额:200万元
5、工程劳务及设备制造服务协议
合同双方: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供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合同事项: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工程劳务及设备制造服务。
合同价格: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当期的市场价格结算,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预计2009年发生交易额:4000万元
6、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协议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供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合同事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
合同价格: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当期的市场价格结算,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 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预计2009年发生交易额:1500万元
7、住宿餐饮服务协议
合同双方:德州民馨服务有限公司(供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合同事项:德州民馨服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住宿、印刷、绿化、物业、饮食、租用会议室等服务事项。
合同价格: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当期的市场价格结算,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 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预计2009年发生交易额:600万元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修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尚需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1、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关联交易协议。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